實質審查的生效,什么是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行為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9 17:28:10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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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審查的生效
專利實質審查是指專利局在對申請案進行審查時,不僅要對申請案的形式要件進行審查,還要對申請案中的發明創造是否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等實質性要件進行審查。
申請案中的發明創造要具有新穎性意味著必須是自己的勞動成果或智慧結晶,不能照抄照搬他人的成果,保證自己申請的發明創造具有新穎性就要盡力避免在申請日之前發表此項技術相關的文章或是銷售設計與申請專利的技術相關的產品,更不要于申請日之前在公眾面前進行專利技術的制造或施工。
很多人有一個誤區,認為只能在技術開發全部完成之后才能申請專利,然而,申請專利并不要求必須是已經完成的技術,在技術研發開始之際已經具備相關創意又通過實驗驗證開發思路找到了最合適的參數,就可以開始申請專利,以免日后申請對發明創造的新穎性造成損害。
申請案中的發明創造要具有創造性意味著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相比于現有技術來說,具有更高的技術含量。
關于創造性的認定,不同領域有著不同的判斷原則和方法,但無論是哪個領域都應該從現有技術和實際情況出發進行科研創新,這樣才能使自己的發明創造更具備創造性。
申請案中的發明創造要具有實用性是指該發明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具有這樣的要求是不難理解的,試想,一項發明創造特別酷炫狂拽引人注目,“然而并沒有卵用”,真的是讓聞者傷心聽者落淚啊!然而,“實用性”的要求是比較虛的,一項發明創造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不能被制作或使用并不意味著永遠不能被制作,天才的發明總是從奇思妙想出發,把不可能變成可能的。
如果你認為自己的發明創造足夠新穎獨具創造,就勇敢的為它申請專利吧,不要因為顧慮太多而被他人捷足先登。
什么是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行為
什么是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行為 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是指《商標法》規定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商標法》第五十八條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作了明確規定,包括四種行為: (一)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四)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商標法實施細則》又對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作了規定,包括三種行為,一是經銷明知或者應知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二是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三是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凡違反《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的上述行為,均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
怎樣避免商標無效請求
怎樣避免商標無效請求 要避免注冊的商標無效的,申請人需要通過正當的手段申請注冊,不得出現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四條?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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