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準備什么,企業研發項目的“專利侵權風險”管控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8 15:34:49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準備什么,企業研發項目的“專利侵權風險”管控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準備什么
許多用戶都會找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模板來完成整個認定工作,因為有了該項技術的支持可以讓認定工作變得更加簡潔快捷節省用戶時間,同時因為專業團隊的幫助和工作也可以讓時間縮短節省成本,那么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準備些什么? 一、基本企業信息 不管進行什么樣的認定首先應該將基本的企業信息進行相應整理和回籠提交給認定單位,這樣在進行認定的時候審核方一旦拿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相關資料和資質之后就會立馬投入工作開展認定服務,提前準備好信息和資質可以加快捷高速的完成認定工作實現科學化服務。
二、備份影像資料 在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時候還應該提前準備好備份影像資料,這項內容不僅是提交給認定方的還是用戶本身可以自己做好預留工作,以備后續檢查的時候可以直接拿出影像資料進行核對和核驗,隨著人們現在對于隱私的逐漸關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時候都是提前備份好影像資料,這樣不僅是對消費者的一種保護還是對服務方的支持與幫助。
三、精細化聯絡人 在整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會經常聯系消費者的服務公司,為了能夠實時進行信息傳遞或是轉達的工作就是要找到一個精細化的聯絡員能夠實時接收消息,所以在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之前消費者應該提前準備好聯絡人的各種信息和聯絡方式以備使用,聯絡人信息的準備也應該要全面化和細致化這樣有助于信息審核以及后續合作的長久開展。
綜上展現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需要準備的三項基本條件準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流程圖可以很好的幫助用戶了解整個過程和后續走向,越來越多的用戶會選擇借助流程圖來幫助自我完成認定工作和指導工作有助于達成預期結果實現。
企業研發項目的“專利侵權風險”管控
伴隨著科技浪潮的新一輪崛起,科技企業的商業競爭不斷愈演愈烈,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以及其衍生形式知識產權許可談判,作為商業競爭中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已經被大量使用和運作。
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7月5日對外發布了知識產權侵權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報告顯示,2016年較之2015年同比上升41.34%,全國知識產權侵權案件量呈上升趨勢。
而專利侵權訴訟作為其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非常值得廣大科技企業密切關注,并投入足夠的精力和資源做好企業內部的專利侵權風險管控。
企業的研發項目,按其性質可分為基礎性研發項目、改進型或優化升級項目、客戶定制項目以及對外合作項目。
下面就對這四種不同屬性的研發項目,談一談其相應的專利侵權風險管控措施。
1、基礎性研發項目的專利侵權風險管控:基礎性研發項目是指對于該企業而言,該項目所涉及的技術是首次研發,其產品也將是首次生產。
在產業內,或許這些技術已經有人在研發、并且已經有一些技術成果了;也或許研究這些技術的人并不多、在產業內也確實是一個新技術。
而無論怎樣,對于我們所關注的這家企業而言,這個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就是首次研究和開發的,這樣的項目我們稱之為企業的基礎性研發項目。
基礎性研發項目存在于初創的技術型企業中,也存在于成熟型技術企業的預研部門中,或者就是研發部的一個預研項目。
對于基礎性研發項目,其專利侵權風險管控可分為以下幾個步驟:第一,需明確未來研發轉生產后,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國家或地區,這決定著企業做專利侵權風險管控的地域范疇。
第二,需明確市面上生產同類產品的廠商,他們是企業的競爭對手,也將是企業做專利侵權風險管控的重點監控對象。
第三,通常一個研發項目由包括非常多的技術類別甚至技術領域,做專利侵權風險管控時,則需要將一個大的研發項目細分為若干個技術模塊,也稱為最小技術單元,然后對每個技術模塊中的專利技術做出分析,再將分析的結果進行匯總。
如果某一個技術模塊所采用的技術是成熟而常規通用的技術,其專利技術早已過了保護期,那么該技術模塊是不需要做專利侵權風險管控的。
而如果某一個技術模塊所采用的技術經查詢已經有他人的在先專利布局,則需要后續對這些在先專利做出分析,弄清楚在先專利是否對企業構成侵權風險,風險的級別是怎樣的,企業該如何對待這些風險,需要提前做出怎樣的防備,以便將今后可能引發的侵權和訴訟風險降到最低、或者將可能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降到最小。
2、改進型或優化升級項目的專利侵權風險管控:從知識產權管理的視角,改進型或優化升級項目指該企業的研發項目所涉及的技術方案,是在原基礎性研發項目的基礎上改進、優化或升級而來的,并且原基礎性研發項目前期已經做過專利侵權風險管控。
而如果原基礎性研發項目前期并未做過專利侵權風險管控,那么后面的改進、優化或升級性項目即使在技術上與之具有承接關系,在專利侵權風險管控的進程中,仍作為一個基礎性研發項目來對待,管控的方式和步驟也與基礎性研發項目相同。
而對于知識產權管理視角下的改進型或優化升級項目,對其做專利侵權風險管控,首先應明確其與原基礎性研發項目在產品生產銷售國家、以及技術革新上的區別。
比如,原基礎性研發項目的產品只在中國生產和銷售,而改進型或優化升級項目的產品還有在美國銷售的需求,那么改進型或優化升級項目需要對其涉及的所有技術進行美國專利侵權風險評估。
除此之外,對于在原基礎性研發項目進行改進和升級、優化的技術,還需要進行中國專利侵權風險評估。
如此,才能360度無死角的監控到研發項目的每一處可能帶來專利侵權風險的要素,從而企業才能率先感知到未來可能遇到的專利風險,提前做好防備。
3、客戶定制項目以及對外合作項目的專利侵權風險管控:以上兩種研發項目,對企業而言只是不同項目來源或合作形式,本質上仍然可以劃歸到基礎性研發項目或改進型或優化升級項目中,其項目的專利侵權風險評估在方式和手段上也并無差別。
需要注意的是,因以上兩類項目都涉及到技術上的合作,在劃分好各方承擔的技術方案的同時,也應在合同中明確好各方所承擔的專利侵權責任,以便未來若因專利侵權產生糾紛時,可以清晰快速地確定責任人,避免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4、專利侵權風險監控周期的確定:由于專利從申請到公開存在6-18個月的“盲期”,使得對研發項目的專利侵權風險監控并非一次可以完成。
而企業的研發項目自身也帶有一定的周期(少則幾個月,多則一兩年甚至更久),隨著項目的推進他人的專利申請也在不斷的累積。
因此,對研發項目的專利侵權風險監控也應該是具有持續性、計劃性和周期性的,而非只在項目的特定時間節點上做一次監控。
筆者建議:一個研發項目的立項時和結項前的專利侵權風險監控是必須要做的,立項時的風險監控是為了判斷項目技術方案是否可以在專利侵權風險較低的情況下確定下來、項目可以運行下去;結項前的風險監控是為了判斷在項目進行中是否出現了新的專利侵權風險、是否可以順利轉生產。
而如果項目周期比較久,如一年,中間可以多設幾個監控的節點,如每兩個月監控一次,以便能夠及時發現潛在專利侵權風險,從而企業能及時調整技術方案或提前做好其他的應對準備。
在項目結項后,由于剛剛提到的專利申請到公開的“盲期”仍然存在,所以即使在項目完結甚至產品已經上市,專利侵權風險監控還在繼續運行,此時企業IPR可以將對該項目的專利風險監控歸入到企業的常規專利風險監控的工作中,使得在結項后不必浪費過多人力成本,但依然實現對專利侵權風險的監控。
對于在監控中識別出來的有侵權風險的專利,企業應如何對待?首先,企業IPR或專利律師應對研發技術方案作出是否落入專利保護范圍的判斷,這里面的專業性較強,此處不做擴展。
對于落入專利保護范圍的技術方案,一種方法是對技術方案本身進行修改,做出技術性風險規避,使之繞開專利保護范圍;另一種方法是對專利進行無效分析,若專利本身是無效的,那么任何人都自然可以去使用“專利”技術了。
對于以上任何一種降低侵權風險的方式,尤其是相關性較強的重點專利,都建議企業最后請專利律師出一份不侵權確認報告。
這份報告的意義在于,即使未來的確因該專利產生侵權糾紛,至少可以證明該企業是非惡意侵權,對降低賠償額是有所幫助的。
此外,對于有侵權風險的專利,企業IPR后面還需定期監控它們的法律狀態,如專利權是否終止了、是否涉訴、是否處于無效審理階段、是否涉及轉讓或許可等。
同時,對于專利權人的動態,尤其是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執業實體)、競爭對手以及具有攻擊性的上下游廠商,也需關注,尤其是他們的涉訴信息,以及知識產權交易信息。
以上信息對進一步分析和判斷專利和專利權人給企業帶來的影響十分關鍵。
另外,對于競爭對手廠商,企業IPR還應關注他們的發展動態和產品動向,從自身的專利儲備中,篩選出可以與之進行交叉許可的專利或專利申請,做好維護工作,如果自身專利儲備有限,還需針對此需求提前做好專利布局。
此外談一下不同企業遇到不同的專利權人的處理方式。
關于專利權人,雖然理論上所有的專利人都有可能向企業發起進攻,但實際中不同的專利權人給企業帶來的威脅是極不相同的,了解到這一點,企業可以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進行更加合理和有效的資源配置。
如果把專利權人分為以下幾個類別:NPE、競爭對手、上下游、客戶、高校和科研機構,那么筆者認為通常來講給企業帶來的威脅性從大到小排列,NPE和競爭對手是第一陣列,上下游為第二陣列,客戶、高校和科研機構為第三陣列。
企業在評估專利侵權風險時,專利權人的屬性和風格也是需要考慮的因素。
當然以上排列并不是絕對的,比如在某些特定領域,就不是按照這樣的排列進行的,而是上游制定標準的企業發起的訴訟最多,因專利而獲得的收益也最大;而同類競爭對手都在尋求平穩發展中實際訴訟數量并不多。
專利是為企業均衡發展和市場競爭服務的,因此把握好與本領域相關的市場競爭和發展動向才是關鍵所在。
如果是競爭對手發起的進攻,專利積累量多、專利質量高的企業在抗風險能力上自然優于專利積累量少、專利質量低的企業。
前者可以通過對競爭對手提起訴訟、或交叉許可談判、或兩者兼得的方式而在一定程度上將侵權風險化解;而后者因缺少進攻武器或談判籌碼而只能坐以待斃。
對于很多初創型技術公司而言,專利侵權風險管控將是知識產權業務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因為已經占有一定市場份額的先行者會天然性地對后來者進行排擠,而初創公司往往是沒有什么專利儲備能與先行者相對抗的。
以上是側重于從企業的研發項目的知識產權管理角度出發,闡述了專利侵權風險管控方式。
在實際操作中,以下幾個方面也非常的重要:第一,需要企業自上而下的管理制度支持,尤其是能夠將知識產權管理與研發項目管理有效融合;第二,研發項目專利侵權風險管控的進程,其實是企業IPR與研發項目管理者或研發技術骨干相互配合的過程,因此企業尤其是研發部門需要具有一定的知識產權保護和風險防御意識;第三,企業IPR或專利律師需要具有較強的專業能力和豐富的訴訟經驗,才能獲得準確度較高的專利風險預測、評估和處理結果。
商標異議、撤三、無效宣告,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本分 踏實 簡單 專業 成立于 2003年 商標局目前開通了關于“商標異議申請、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的電子申請途徑,下面,就上述三項業務在電子申請中遇到的幾個常見問題,進行一個簡單分享。
1。通知書會寄給誰?《商標異議答辯通知書》《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無效宣告答辯通知書》 會寄給誰? 申請人通過電子申請提交商標異議申請的,將向被異議人寄送紙件《商標異議答辯通知書》。
同時,將以電子發文方式向商標注冊申請代理機構抄送答辯通知。
申請人通過電子申請提交撤三或無效宣告申請的,將向被申請人寄送紙件《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或《無效宣告答辯通知書》。
同時,將以電子發文方式向最近業務的商標代理機構抄送提供使用證據通知或答辯通知。
2。申請材料如何獲取?被申請人(被異議方或被無效宣告方),如何獲取申請人提交的電子申請材料? 被申請人可使用紙件答辯通知書附件材料中的下載碼,進入中國商標網首頁的“答辯材料下載”,在線獲取申請人的電子申請材料。
(下載碼不會發給代理機構) 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用戶,也可在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答辯管理”中進行下載。
3。如何在線答辯?當商標異議、撤三、無效宣告申請是通過電子方式提交的,被申請人可選擇在線電子答辯,也可選擇紙件答辯。
被申請人選擇在線答辯時:進入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答辯管理→【答辯綁定】通道中輸入下載碼/綁定碼→在線答辯。
注:下載碼/綁定碼綁定并完成電子答辯的,不可再進行紙件答辯。
4。電子申請答辯的期限?通過網上申請提交異議、撤三、無效宣告申請的,答辯期限計算均以被申請人收到的主送答辯通知書信封的郵戳日為準。
異議、無效宣告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答辯;當事人需要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答辯書中聲明,并自提交答辯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
撤三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答辯。
注:依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各種期限開始的當日不計算在期限內。
5。未收到紙件答辯通知怎么辦? 被申請人未收到紙件答辯通知書及下載碼附頁時,應首先通過商標局咨詢電話獲取該答辯通知書的掛號信條碼,通過郵局查找信件。
若確認信件無法找到的,可到商標局辦事大廳評審窗口申請閱卷。
注:申請閱卷應攜帶符合要求的相關手續 目前,商標局電子申請呈逐步擴大趨勢,商標申請的后續收文更多的會寄給申請人,因此,申請人應確保申請地址與現地址的一致性,如發生相關信息變更,應及時修改信息,否則可能導致無法收文并喪失相關權利。
企業及公眾如有商標相關業務疑問,可撥打 熱線 進行咨詢。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準備什么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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