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該如何應對,“中華老字號”標識使用規定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6 23:38:41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該如何應對,“中華老字號”標識使用規定
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該如何應對
一、首先查明對方專利的相關情況。
在實踐中,不乏此類情形,有的企業產品的技術方案已經在宣傳冊上宣傳了,產品也出售了,但技術方案卻并未提交專利申請。
因此,你公司應當首先查明對方是否擁有相關專利,以及這些專利是否仍在有效的保護期內。
鑒于對方是國外企業,為了確保調查信息的全面性和準確性,你公司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機構進行調查。
二、證明你公司沒有侵權行為。
如果對方擁有相關專利且專利權仍在保護期內,應證明你公司沒有侵犯對方專利。
依據專利侵權判斷的一般原則,對于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只有在權利要求書中的獨立權利要求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被覆蓋的利用,并且該利用行為具有生產經營目的才構成侵權。
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不構成侵權;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司法實踐中,研發記錄或足以證明技術信息來源合法的文件均是典型的有較高證明力的證據。
三、積極尋求和解。
如果經過調查核實,你公司涉嫌侵犯對方專利權,那么,你公司可以選擇與對方和解。
在與對方開展談判前,你公司應當了解清楚對方的目的。
如果對方的目的在于爭奪市場,通過專利限制競爭對手的生產規模,你公司可以采用專利許可的方式,包括技術交叉許可和專利互換的方式達成和解;如果對方僅僅是為了使用費,你公司就把握好談判的時機,以合理的價格達成和解。
這樣,對你公司而言,支付使用費不僅免去了訴訟的風險,又可以繼續使用權利人的專利獲取自己的利益。
四、面對涉外知識產權訴訟,應主動應訴,爭取主動權。
一旦對方起起訴,你公司應積極應訴,法院可能最終不會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你公司積極應訴則有可能勝訴或與對方達成和解,而不應訴則很有可能敗訴,將面臨在國外禁售相關產品,讓出國外市場。
由于侵權行為地是在國外,涉及到外國法的適用問題,你公司應做好充分準備,積極應訴,好好研究并熟悉外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法庭上積極進行抗辯,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五、尋求專業團隊、行業協會的支持。
你公司可以尋求熟悉涉外知識產權訴訟的法律人士的幫助,增加勝訴的把握。
此外,還可以尋求行業協會的幫助,如果業內被訴的企業不只你公司一家,行業協會可以積極組織協調被訴企業應訴和反訴,幫助應訴企業合理分攤訴訟費用,為企業提供多方面的支持等。
“中華老字號”標識使用規定
《“中華老字號”標識使用規定》的內容是什么?下面 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根據《“中華老字號”認定規范(試行)》,為維護“中華老字號”的信譽,加強對“中華老字號”標識的管理,規范“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商務部研究制訂了《“中華老字號”標識使用規定》。
“中華老字號”標識使用規定 第一條 為維護“中華老字號”的信譽,加強對“中華老字號”標識的管理,規范“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依據《“中華老字號”認定規范(試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應當遵循本規定。
第三條 “中華老字號”標識適用于商務部認定的“中華老字號”企業或品牌(以下簡稱“中華老字號”企業)。
未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的企業或個人,不得使用“中華老字號”標識和文字。
第四條 商務部對“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實行統一監督和管理。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所轄區域內“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進行監督與管理。
第五條 “中華老字號”標識屬商務部所有,由標準圖形和“中華老字號”中英文文字組成,圖形可單獨使用,也可與文字組合使用。
標識設有標準色3色、標準組合4種供企業選用。
推薦使用第一種“中華老字號”2色標識。
“中華老字號”標識標準圖形、標準字體、標準色彩、標準組合及與商標的組合使用方式詳見附件。
第六條 “中華老字號”企業可以在相應產品或服務的包裝、裝潢、說明書、廣告宣傳及互聯網等媒介中使用統一規定的“中華老字號”標識。
第七條 商務部統一制作“中華老字號”證書和牌匾,統一編號。
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復制。
牌匾如需復制使用,可經所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并注明用途、數量和使用范圍。
經批準后按指定樣式和工藝進行制作,并由所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監督使用。
第八條 “中華老字號”標識在使用時,必須根據規定式樣使用,可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但不得更改標識的比例關系和色相。
第九條 “中華老字號”標識在印刷時,附著媒介的底色不得影響標識的標準色相,不得透疊其他色彩和圖案。
第十條 “中華老字號”標識只能用于與獲得“中華老字號”稱號相一致的產品或服務上,不得擴大使用范圍。
第十一條 被取消“中華老字號”資格的企業,自取消之日起,停止使用“中華老字號”標識,并負責清理自身使用的有關“中華老字號”標識。
原有牌匾和證書由所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收回,統一銷毀和注銷。
第十二條 “中華老字號”企業的企業名稱和注冊商標所有權發生變更后,“中華老字號”標識的使用權隨之變更,但須于10日內經所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商務部備案。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產地標記可以轉讓嗎?
產地標記是用來表明某種產品產地的標志。
產地標記權則是用來保護產地標記而存在的,它屬于知識產權的一部分。
產地標記的轉讓涉及到產地標記的使用權問題。
所以要想知道產地標記可以轉讓嗎的答案,就必須先弄清楚產地標記的使用權問題。
同時在說到產地標記時很多人還會想到商標,那么這二者又有什么區別呢?下面 小編就這些問題在下文中一一為您解答。
一、產地標記可以轉讓嗎? 產地標記包括地理標志和原產國標記,其使用權并不屬于任何一個商品的生產者,屬于有關地域內從事有關商品生產的所有生產者,是公共財產,不得轉讓。
二、產地標記的分類 1、原產國標記 原產國標記是指用于指示一項產品或服務來源于某個國家或地區的標識“ 標簽” 標示“ 文字” 圖案以及與產地有關的幾種證書等。
2、地理標志 地理標識是指一個國家、地區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稱,又將該名稱用于指示一項產品,且該產品的質量特征完全或主要取決于地理環境“ 自然條件。
三、產地標記權 1、取得產地標記權的條件: (1)原產地名稱是確實存在的地理名稱; (2)原產地名稱的使用人是該產地利用相同的自然條件、采用相同傳統工藝的生產經營者; (3)原產地名稱所附著的商品為馳名的地方特產。
滿足以上條件的享有產地標記權。
2、產地標記的使用權 地理標志和原產國標記的使用權并不屬于任何一個商品的生產者,屬于有關地域內從事有關商品生產的所有生產者,是公共財產,不得轉讓。
四、產地標記與商標的區別 1、產地標記是用來表示該商品來源于某國、某地區或某地的一種產品標志,以區別其他地區生產的同類產品,它標示商品的質量是直接的;商標雖然也具有標示商品質量的作用,但其使用是間接的。
2、兩者在永久性上有區別。
產地標記不受時間約束,是永久的。
而商標的注冊有效期滿后,如果企業不主動提出續展申請,該注冊商標將被注銷。
產地標記不能作為商標注冊。
3、兩者適用的規則和標準不同。
商標適用《商標法》,而產地標記適用原產地規則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該如何應對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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