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名稱在實用新型創造性判斷中的作用,2022年專利許可合同范本(三)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5 14:57:36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主題名稱在實用新型創造性判斷中的作用,2022年專利許可合同范本(三)
主題名稱在實用新型創造性判斷中的作用
本無效宣告請求案涉及的是國家知識產權局2005年9月14日公告授予的、名稱為“一種武術地毯”的第200420028451.8號實用新型專利權,其申請日為2004年3月3日。
本專利授權公告的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要求1如下: “1、一種武術地毯,其特征在于:由置于底層的彈力層、粘接在彈力層上起支撐作用的多層板層、粘接在多層板層上的緩沖層和粘接在緩沖層上的地毯層組成。
” 針對上述專利權,請求人于2007年10月19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認為本專利權利要求1至5不符合我國專利法第22條的規定,并且提交了以下證據: 證據1:第US20030072911A1號美國專利申請公開說明書及其中文譯文,公開日為2003年4月17日,復印件共173頁;證據2:第96229637.6號中國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授權公告日為1998年6月17日,復印件共4頁;證據3:第WO02094616A1號國際專利申請公開說明書及其中文譯文,公開日為2002年11月28日,復印件共24頁;證據4: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咨詢中心出具的關于專利號為200420028451.8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本專利)的檢索報告,復印件共5頁。
請求人認為:本專利權利要求1至3、5相對于證據1不具有創造性,權利要求4相對于證據1和2的結合不具有創造性。
經形式審查合格后,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了上述請求,專利權人作出的答復并提出了反證。
在上述程序的基礎上,專利復審委員會對該案進行了口頭審理,并確定了以下事項:請求人確定其無效宣告理由和范圍為:權利要求1至3、5相對于證據1不具備創造性,權利要求4相對于證據1或證據1和2的結合不具備創造性,權利要求1至3相對于證據3不具備創造性。
至此,專利復審委員會在上述審理的基礎上作出了第11627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認為: 首先,權利要求1保護的是一種武術地毯,在說明書中記載到,現有的武術地毯為單層結構,存在滑而不穩、缺乏彈性的缺陷,因此演練過程中的安全性差;而本專利的地毯彈性適中、具有良好的防滑作用。
證據1涉及一種專門適用于住宅的地毯,其具有耐磨、舒適、彈性、緩沖性能等。
基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一般認識可知,住宅用地毯重點強調的是舒適性,只須具有適于行走的緩沖性和彈性即可,高彈性反而使得行走不適。
而武術場地用地毯,其強調的是安全性和武術動作的需求,因此需要地毯具有不同于行走所需的高彈性和高緩沖性。
可見,住宅用地毯和武術地毯由于其需要的性能不同從而決定了兩者在結構和材料上有實質上的差別,即兩者的實質含義不同。
因此,本專利保護的武術地毯和證據1涉及到的住宅用地毯屬于不相同的技術領域。
其次,對比權利要求1和證據1的上述方案,其“多層結構”也存在區別:權利要求1中是“起支撐作用的多層板層”,而證據1中是“粘合劑層壓層和玻璃稀松非紡織物構成的多層”。
基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理解,權利要求1武術地毯中的多層板層通常是一種具有一定剛性,不隨放置的地形而隨意改變形狀的多層平板結構,因此武術地毯由于多層板層的存在不能卷曲。
而證據1中的粘合劑層壓層和玻璃稀松非紡織物并不具有剛性,可隨意彎曲且隨地形而改變,因此所述地毯片能夠彎曲或折曲而不被破壞,可放置于樓梯、上下斜面、地面異形處等(參見證據1說明書中文譯文第27頁第9至11行)。
另外,在證據1說明書的中文譯文第22頁第4行和第27頁第4行描述到,所述的玻璃稀松非紡織物提供穩定性能且不因襯底的彎曲、偏斜、深拉或卷曲而受損害,顯然其作用不同于權利要求1武術地毯中承受彈跳、摔打等動作沖力需要的支撐作用。
因此,權利要求1中起支撐作用的多層板層不同于證據1中粘合劑層壓層和玻璃稀松非紡織物構成的多層,并且技術效果也明顯不同。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權利要求1與證據1的技術領域不相同,且在“多層結構”上存在上述區別,而請求人沒有提供證據證明現有技術中給出了明確的啟示,以促使本領域技術人員想到將證據1公開的住宅用地毯經過改變,將其中具有穩定作用且可彎曲的粘合劑層壓層和玻璃稀松非紡織物構成的多層替換為剛性的多層板層從而得到本專利權利要求1的武術地毯。
因此,權利要求1相對于證據1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符合我國專利法第22條第3款的規定。
在權利要求1具備創造性的情況下,其從屬權利要求2至5相對于證據1也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3款的規定。
案例評析 本案的焦點問題在于創造性的判斷,囿于本文的目的,以下僅針對本案中涉及到的主題名稱對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創造性判斷的作用這一問題進行分析。
同德國等國家一樣,我國在設立專利制度的時候,選擇了發明和實用新型并行的模式,以保護那些創造高度尚達不到發明專利要求的一些簡單的小發明創造,可以說,在設立之初到目前,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為我國專利制度以及經濟的發展都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為了貫徹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小發明創造的目的,在專利法中明確了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申請創造性判斷的不同,并在細則中對二者保護的客體予以區分。
但是,由于技術的復雜性和創造性的判斷本身的特點,僅僅依據專利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還不足以將二者創造性高度區分開。
為了提高判斷標準的一致性以及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專利審查指南》(2006)進一步明確了二者創造性判斷時在技術領域和現有技術數量上的區別。
可以說,審查指南的規定大大提升了實用新型創造性判斷標準的操作性。
但是,從目前的專利無效宣告案件的行政訴訟結果來看,專利復審委員會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實用新型創造性判斷的標準上還存在較大的差異。
這顯然與我們統一執法標準的要求是相背離的,而解決這一問題的一個方法就是在個案中總結經驗,逐步形成規則。
本案所涉及的主題名稱對技術方案創造性判斷的作用這一問題在審查實踐中是一個難點問題,本案對該問題的分析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具體而言,首先,本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并未僅憑本專利與對比文件在主題名稱上的相似而認為其與證據1的地毯屬于相同的技術領域,而是具體考慮了兩者使用目的、使用需要、具體應用場合等情況,并得出兩者在結構和材料上應當具有實質上差別、且二者不屬于相同技術領域的結論。
其次,本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也未因為二者技術領域的不同就完全不考慮證據中公開的內容,認定本專利相對于證據1具有創造性。
而是進一步考察了二者之間的其它區別技術特征,特別是能夠體現二者主題名稱不同的技術特征,即“起支撐作用的多層板層”,并著重考慮證據1中相應的技術特征是否解決了同樣的技術問題,產生了相同的技術效果,是否能令本領域技術人員從中得到技術啟示,以將其應用到證據1的技術方案中解決本專利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第三,該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以主題名稱、技術特征的差別而認定本專利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相對于證據1公開的技術方案在技術效果和技術問題上均不同,并認為現有技術中未給出技術啟示,從而認定本專利相對于請求人提交的證據具備創造性。
本案給我們的啟示在于,在審查和司法實踐中,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主題名稱對實用新型創造性判斷的影響: 一是在實用新型創造性判斷時,要充分考慮權利要求中主題名稱特征的限定作用。
這既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審查指南的規定,又符合審查和司法實踐。
二是在考慮主題名稱的限定作用時,應當結合技術方案中的其它技術特征整體考慮。
通常情況下,不能僅僅因為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與對比文件公開的技術方案二者主題名稱不同而認定其具有實質性的差別,更不能僅據此差別就認定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具有創造性。
( 崔國振 曹銘書)
2022年專利許可合同范本(三)
2022年專利許可合同范本的內容包括那些呢?2022年專利許可合同范本的格式及應注意事項包括那些呢?下面具體介紹2022年專利許可合同范本的內容、格式及注意事項: 2022年專利許可合同范本(三) 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六條 技術資料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第八條 技術改進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第十條 保密 第十一條 侵權 第十二條 稅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仲裁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附件
專利復審申請有時間限制嗎
我們想要申請專利權,是需要準備好相關資料向專利部門進行申請的,并且還要繳納費用,但是并不是申請之后就會成功,也有些專利會被駁回,那么我們就要復審,接下來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專利復審多少錢的詳細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申請專利復審的,應提交專利復審請求書,并繳納專利復審費。
專利復審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人收到專利局作出駁回申請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
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專利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一)發明專利復審費為1000元; (二)實用新型專利復審費為300元; (三)外觀設計專利復審費為300元。
(一)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專利申請人在接到駁回專利申請通知后3個月的時間內可以決定是否請求專利復審; (二)專利復審程序啟動的主體是專利申請人,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資格提起專利復審請求,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 (三)專利復審的審查,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受理的專利復審請求書轉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原審查部門進行審查。
原審查部門根據專利復審請求人的請求,同意撤銷原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據此作出專利復審決定,并通知專利復審請求人。
(四)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專利復審后,認為專利復審請求不符合專利法和專利法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通知專利復審請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
期滿未答復的,該專利復審請求視為撤回;經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后,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仍不符合專利法和本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決定。
(五)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專利復審后,認為原駁回決定不符合專利法和專利法細則有關規定的,或者認為經過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消除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的,應當撤銷原駁回決定,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
(六)專利復審的撤回和終止,專利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專利復審請求。
專利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撤回其專利復審請求的,專利復審程序終止。
專利復審申請有時間限制。
專利復審程序是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進行受理和審查,并作出決定。
復審請求案件包括對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而請求專利復審的案件。
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
主題名稱在實用新型創造性判斷中的作用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2022年專利許可合同范本(三)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如何申請專利 專利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