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收費項目和標準(國內),辦理專利手續應當繳納的各項費用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5 13:57:10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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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收費項目和標準(國內)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這就是說,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由此可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新的技術方案,而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是產品的新設計。
因此,在發明、實用新型等技術方案與外觀設計之間很難出現重復專利。
而發明專利既包括產品發明,也包括方法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則僅保護產品發明,由于它們二者保護的均屬于新的技術方案,因此,發明與實用新型之間可能會出現重復專利,容易落入“同樣的發明創造”的范圍。
何謂“同樣的發明創造”?從形式上看,應當包括三種情況,即將相同的發明創造申請兩項以上的發明專利、申請兩項以上的實用新型專利,或者既申請發明專利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這三種情況在授權后,均屬“同樣的發明創造”被重復授予了專利權。
從內容上看,“同樣的發明創造”應當指兩項以上發明創造專利的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內容、技術方案相同,而不是指兩項以上發明創造專利的名稱或者權利要求文字完全相同。
當然,技術內容或者技術方案相同,包括了權利要求書記載的文字內容完全相同,也包括了技術方案相等同的情況。
有人認為,專利法實施細則在規定相同的發明創造不允許重復授權時,僅指禁止對不同主體重復授權,而同一發明主體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有權申請兩項乃至多項專利,當然也可以被授予兩項以上專利權。
這種認識是片面的。
應當說,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并未作此類劃分。
從立法本意上講,只要是相同的發明創造,不管是否為同一主體申請,如果發現技術內容是重復的,均不應對在后申請授予專利權。
這里涉及到的另一個問題是:重復授權是否僅指在同一時期內存在兩項以上專利權?一種觀點認為: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均沒有禁止申請人同時或者先后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分別提出發明申請和實用新型申請,因此,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項專利”應理解為“同樣的發明創造不能同時有兩項或者兩項以上處于有效狀態的授權專利存在”,只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同時有兩項或者兩項以上處于有效狀態的授權專利存在”才構成法律所禁止的重復授權。
“重復”指“同樣的東西再次出現”或者“按原來的樣子再次做”。
可見,“同時出現”僅是重復的一種含義,重復的另一種含義就是“再次出現”。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當具備三性,其中一項是新穎性。
專利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由此可見,將同樣的發明創造重復授予專利權,后一專利權肯定是不符合新穎性的。
專利法規定不允許重復授權的依據是專利權的獨占性和排他性,其目的在于保護專利權的同時保護公眾利益。
一旦允許相同的發明創造在不同的時期授予兩項以上的專利權,或者說兩個相同的發明創造可以一先一后被授予專利權,無疑會延長對該技術方案的保護期,不僅違反了專利權具有法定時間性的限制,而且會損害公眾利益,不利于發明創造的推廣轉化。
至于在我國專利申請實踐中,專利局允許申請人將相同的發明創造同時申請一項實用新型專利、一項發明專利,在授權時再由申請人選擇放棄其中一項的做法,也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因為法律禁止的是授予同樣的發明創造兩個以上專利權,而不是申請兩項以上專利權。
專利權作為一種私權,申請人從保護策略考慮,可以將同一發明創造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但不能最終都被授予專利權。
辦理專利手續應當繳納的各項費用
二手房過戶費用包括以下八個方面的費用,對于二手房過戶費用的具體規定闡述如下:1、二手房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
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二手房過戶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3、二手房過戶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征。
賣方承擔。
4、二手房過戶核檔費:50元/宗。
5、二手房過戶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征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
買方承擔。
6、二手房過戶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7、二手房過戶營業稅及附加:房產證不到兩年時間過戶,營業稅不能享受優惠減免,需要按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8、二手房過戶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征;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征收。
賣方承擔。
以上幾點便是對二手房過戶費用的具體規定闡述。
國際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
專利是需要大家去申請的,這個應該都是知道的,但是大家可能不是很了解這些申請專利的流程,這些程序也并不是很清楚,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這些程序呢,所以國家專利要交錢嗎?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個相關的知識點。
需要交錢的。
(一)申請費1、發明專利900印刷費50 2、實用新型專利500 3、外觀設計專利500 (二)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每年300 (三)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2500 (四)復審費1、發明專利1000 2、實用新型專利300 3、外觀設計專利300 (五)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1、發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的變更2002、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托關系的變更50 (六)優先權要求費每項80 (七)恢復權利請求費1000 (八)撤銷請求費1、發明專利權30 2、實用新型專利權20 3、外觀設計專利權20 (九)無效宣告請求費1、發明專利權3000 2、實用新型專利權1500 3、外觀設計專利權1500 (十)強制許可請求費1、發明專利300 2、實用新型專利200 (十一)強制許可使用裁決請求費300 (十二)專利登記、印刷、印花費1、發明專利255 2、實用新型專利205 3、外觀設計專利205 (十三)附加費1、第一次延長期限請求費每月300再次延長期限請求費每月20002、權利要求附加費從第11項起每項增收1503、說明書附加費從第31頁起每頁增收(包括說明書附圖)50從第301頁起每頁增收(包括說明書附圖)100 (十四)年費1、發明專利1--3年9004--6年12007--9年200010--12年400013--15年600016--20年80002、實用新型專利1--3年6004--5年9006--8年12009--10年20003、外觀設計專利1--3年6004--5年9006--8年12009--10年2000 其實我國專利滯納金的算法是比較人性化的,專利人只要不超過規定期限1天至1個月(含1個整月),只需要補繳年費,不用補繳滯納金;這一段可謂是專利滯納金的緩沖期,能給專利人一個月的時間緩沖已經是非常不錯的了,因此專利人除非是繁忙無暇顧及專利申請,要不然是可以按時繳納年費的。
如若專利人超過規定期限1個月至2個月(含2個整月)的話,那么這個時候就需要繳納專利滯納金了,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5%;以此類推下去,超過2個月至3個月(含3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0%;3個月至4個月(含4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5%……等等。
專利申請中專利人一般不會忘記繳納年費的,如果是專利人忘記繳納一般專利局也是會有相關的提醒的;當然可能會有專利人申請專利忘記繳納的情形,這個時候就要在記得做好繳納滯納金的準備了,如果專利滯納金超過六個月還沒有繳納的情形,那么專利局將視為專利人放棄專利,直接公開為社會所用。
國際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兩個階段。
國際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一階段。
它包括國際申請的受理、形式審查、國際檢索和國際公布等必經程序以及可選擇的國際初步審查程序。
通常中國專利局在收到國際初步審查要求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國際初步審查報告。
專利收費項目和標準(國內)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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