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對象與專利申請權對象相同嗎,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能否轉讓,專利申請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5 11:37:53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權對象與專利申請權對象相同嗎,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能否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主體
專利權對象與專利申請權對象相同嗎,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能否轉讓
專利權對象與專利申請權對象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專利申請權對象與專利權對象都是有權申請專利的主體,只是前者屬于再次提出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專利所有權轉移由共有人約定。
專利權對象與專利申請權對象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的主體可以為不同的兩人。
專利申請權是指有權申請專利的主體在向國家專利主管部門提出專利申請后,取得專利權前獲得的權利。
專利權是指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專利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權利。
專利申請人可以轉讓其取得的專利申請權,同樣,專利權人也可以轉讓其獲得的專利權。
因此,二者主體可以為兩人。
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可以轉讓。
在權利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的情況下,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的行使方式由共有人約定。
沒有約定的,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不能做出獨占或排他許可。
同時,權利人在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時,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
專利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第一次在某國提出專利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又就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其在后申請以第一次專利申請的日期作為其申請日,專利申請人依法享有的這種權利,就是優先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主體
我國專利法規定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專利法書籍觀設計三種,其中發明專利是最主要的一種。
發明是發明人運用自然規律而提出解決某一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
所以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中指出“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發明人只有將這種技術方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并且通過一系列嚴格的審查,特別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明專利申請授予專利權。
申請人還應按期辦理登記手續和繳納當年年費,這項發明專利申請才能正式成為一項具有專利多種屬性的發明專利。
專利行政部門在發明專利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以后,仍然認為所申請專利的發明不符合本法規定授予專利的條件,例如,申請專利的發明不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的;申請專利的發明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屬于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范圍的;不具有新穎性、實用性和創造性的;對同一發明已經有過專利申請的;申請文件中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請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范圍的等,應當駁回其申請,不授予其專利權。
專利行政部門在駁回發明專利申請時,應當列舉理由,并引證材料。
發明專利申請人對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公司專利轉讓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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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清楚專利許可與專利轉讓 1、專利轉讓是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權全部“轉讓”(出售)給他人的行為。
在專利權轉讓中,轉讓專利權的一方為“轉讓方”;接受專利權的一方為“受讓方”。
一旦發生專利權的轉讓,轉讓方就不再對此專利擁有任何權利;受讓方即成為此專利新的所有者,有權行使專利權的所有權利。
2、專利許可是專利權人允許他人在一定區域內、一定期限內以一定方式使用專利。
給予許可的專利權為“許可方”;接受許可的一方為“被許可方”。
專利許可的作用之一是通過專利許可,企業可以收回研究開發的投入并取得最大的回報,讓專利產生最大的市場價值;另一作用是通過專利許可,科學技術成果得以推廣應用,從而促進國家的技術創新,提高國家的科技競爭力。
二、專利轉讓合同應具備的條款 1、項目名稱:項目名稱應注明某項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轉讓合同。
2、發明創造的名稱和內容,應當用簡潔明了的專業術語,準確、概括地表達發明創造的名稱,所屬的專業技術領域,現有技術的狀況和本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征。
3、專利申請日、專利號、申請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4、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情況,有些專利權轉讓合同是在轉讓方或與第三方訂立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之后訂立的,這種情況應載明轉讓方是否繼續實施或已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權利義務如何轉移等。
5、技術情報資料清單,至少應包括發明說明書、附圖以及技術領域一般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發明創造所必須其它技術資料。
6、價款及支付方式。
7、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8、爭議的解決的辦法,當事人愿意在發生爭議時,將其提交雙方信任的仲裁機構仲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仲裁機構。
明確所共同接受的技術合同仲裁,該條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轄的效力。
三、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權轉讓的文件 1、專利權轉讓協議(原件,雙方簽字蓋章,寫明專利號,申請日,發明創造名稱) 2、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按要求填好表格,并由你(或對方)簽字) 3、在提交1、2兩項1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繳納200元錢,作為著錄項目變更費,要寫明申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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