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案件的審理思路和技術對比分析方法,專利訴訟須知相關內容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4 01:15:35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侵權案件的審理思路和技術對比分析方法,專利訴訟須知相關內容
專利侵權案件的審理思路和技術對比分析方法
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定方法一、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定方法(一)直接對比法直接對比法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將被控侵權產品與專利的圖片或照片直接進行比較,采取這一方法應特別注意作比較時直觀的效果較差,特別是用筆畫的專利圖片,與做成產品后的視覺效果有一定差異,不能把這些圖片視覺效果的差異看成是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差異。
二是將專利權人或被許可人生產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直接與被控侵權產品比較,這種比較的效果最佳,也最易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判斷,但需注意的是專利權人或被許可人所生產的產品是否與申請專利時的圖片或照片完全一樣。
許多企業申請專利后,不斷完善產品設計,實際生產的產品與申請專利時的產品往往有些變化。
因此,用產品作直接比較時,應剔除與專利文件不相同或變化之處,因為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范圍是以申請批準文件中的圖片或照片為準。
(二)交叉對比法交叉對比法一般較適用于與公知公用產品有密切關聯的外觀設計專利。
在具體方法是先將被控侵權產品與已有公知公用產品作一比較,然后再將其與專利產品作比較,如果被控侵權的產品更接近于專利產品則一般構成侵權,更接近于公知公用產品則不侵權。
通過這種交叉比較來剔除公知公用產品部分造成的相同,否則,對于被控侵權者是不公平的,很可能將不是專利權人的設計范圍給變相擴大到其保護范圍。
(三)視角對比法視角對比法是指從不同的視線角度去比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的異同。
在比較異同時,首先應看主視圖,然后比較側視圖或俯圖,對許多產品俯視與仰視的異同一般不是很重要,但對于較小的產品,如玩具手槍,其所有視圖都屬易見部位,往往無主次之分,則應從各個視角綜合判斷其異同。
對一些透明或半透明的產品,還應注意其透明狀態下的視覺效果。
外觀形狀相同,但另一產品采用的全透明的設計,其視覺效果可能差異很大,從而使兩件形狀相同的產品不易混淆,不易區別,此時不能輕易作出相同的判定。
對一些在使用中有多種變化狀態的產品,亦應注意其不同狀態下的視覺對比效果,不能僅憑一種狀態下的近似就作出侵權的判斷。
另外還可以從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部分進行比較,設計要點往往是其與眾不同的創新點。
設計要點相同或相似,而其余部分也無明顯區別的,應認定為侵權。
在判斷外觀設計產品是否侵權時應多從幾個視角去觀察比較,最后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綜合判斷。
二、怎樣判斷外觀設計相同?對于同一類別產品的外觀設計,對應于被比設計的具體類型,外觀設計相同的具體情形分為以下幾種:(一)單純形狀的外觀設計不管在先設計是否有特定的圖案、色彩,只要被比設計的形狀與在先設計的形狀相同,則兩者外觀設計相同。
被比設計的形狀與在先設計的形狀不相同的,兩者外觀設計不相同,被比設計與在先設計不是相同的外觀設計。
(二)單純圖案的外觀設計只要被比設計的圖案與在先設計的圖案相同,則兩者外觀設計相同。
被比設計的圖案與在先設計的圖案不相同的,兩者外觀設計不相同,被比設計與在先設計不是相同的外觀設計。
(三)形狀和圖案結合的外觀設計被比設計的形狀和圖案分別與在先設計的形狀和圖案相同的,兩者外觀設計相同。
(四)形狀和色彩結合的外觀設計被比設計的形狀和色彩分別與在先設計的形狀和色彩相同的,兩者外觀設計相同。
(五)圖案和色彩結合的外觀設計被比設計的圖案和色彩分別與在先設計的圖案和色彩相同的,兩者外觀設計相同。
(六)形狀、圖案和色彩結合的外觀設計被比設計的形狀、圖案和色彩分別與在先設計的形狀、圖案和色彩相同的,兩者外觀設計相同。
專利訴訟須知相關內容
核心提示:現在是專利引領經濟的社會,誰創新誰就站在世界前沿,而在此發展過程中,專利訴訟也會隨之產生,太多的問題要通過法律去解決,專利權的維護有助于人們具有創新的源動力。
下面小編就為您介紹下有關專利訴訟的知識。
專利侵權訴訟涉及的內容非常專業,專利權人發現專利侵權后委托律師代理侵權訴訟,啟動侵權訴訟程序。
由于專利侵權訴訟專業性強,涉及的專業技術比較多,訴訟需要花費很多的人力和財力,因此,作為專利權人的代理律師在接觸案件后要認真分析案情,判斷是否有必要啟動侵權訴訟程序,這是一個專業專利律師應當做工作,也正是專業性的體現,專利律師至少要做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核實委托人的資格; 2、判斷專利權的穩定性; 3、侵權證據的收集; 4、侵權判定分析; 5、與委托人研究侵權訴訟策略; 6、撰寫起訴狀; 7、提出侵權訴訟。
一、核實委托人的資格 根據《專利法》規定,對于專利侵權行為只有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因此專利律師在接受委托時應當首先核實委托人是否有權提出訴訟請求。
首先專利權人是當然的適格主體,專利權人可以是個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的民事主體,可以是本身發明申請獲得專利權人資格,也可以是通過繼承、轉讓方式取得專利權,能夠證明其主體資格的可以是專利證書和專利登記簿登記內容。
其次,有權提起專利訴訟的還有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包括三類人,1、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獨占被許可人,獨占許可人不需要經過專利權人的同意就可以直接委托專利律師進行專利訴訟,獨占許可人起訴時具有訴訟主體資格當然是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侵權人。
2、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排他被許可人,排他許可人起訴受到一定的限制,他的起訴必須履行一個專利權人的現行不起訴的證明,否則是不能起訴的。
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普通被許可人,普通被許可人要想獲得專利起訴資格,則其必須在實施許可合同中有特別的約定,約定他可以單獨提出專利侵權訴訟,否則是沒有起訴的權利的。
對于上訴排他被許可人和普通被許可人,其在專利權人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時候可以以共同原告的身份參加的專利權人的訴訟中。
最后,提起專利訴訟的還有確認專利不侵權訴訟人。
權利人向他人發出侵犯專利權的警告,被警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經書面催告權利人行使訴權,自權利人收到該書面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或者自書面催告發出之日起二個月內,權利人不撤回警告也不提起訴訟,被警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請求確認其行為不侵犯專利權的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符合上訴規定的幾類人的具有專利侵權訴訟的主體資格,專利律師可以代為接受委托。
二、判斷專利權的穩定性 專利侵權起訴的前提專利權必須有效存在,如果專利被宣告無效或者權利人放棄專利權,則就不存在專利侵權問題,同時超過專利保護期限的專利,也不存在專利侵權問題。
有效專利權存在是提起訴訟的前提條件,但是如果訴訟過程中,專利權被宣布無效,起訴的目的非但沒有達到而且可能會喪失專利,因此,還要在起訴之前做專利權穩定性判斷。
《專利法》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專利權授予之后,有權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無效請求,因此,一旦發起專利侵權訴訟,被告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往往會啟動專利無效程序, 如果是實用新型專利或者是外觀設計專利,被告如果在答辯期間提出無效請求并受理,法院一般都會中止訴訟程序的審理,專利權人會從專利侵權訴訟轉到專利無效程序,從而進入了一個漫長的而且風險很大的訴訟程序。
因此,專利權人在對于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時,要做專利權穩定性評估,目前,專利權穩定性評價主要是通過文獻的相關檢索,文獻包括專利文獻和非專利文獻,文獻的范圍是世界范圍內的,在通過檢索判斷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如果通過檢索專利權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則進一步評價專利權文獻本身的是否存在無效問題,比如權利要求未得到說明書的支持、說明書公開不充分、獨立權利要求缺乏必要技術特征等等,通過判斷確定專利權本身比較穩定,才決定下一步的侵權起訴,不然即便起訴,就是不在侵權訴訟程序中敗訴,也可能在無效程序中敗訴,如果那樣對于專利權人的損失就會很大了。
三、侵權證據的搜集
新穎性寬限期到底有多寬
我國專利法為保護發明人的利益,不僅設立了專利申請的優先權,還規定了不喪失新穎性的寬限期。
即申請日(或者優先權日)以前6個月內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的某些公開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不影響該發明創造的新穎性。
這也稱新穎性的公開。
一、新穎性的寬限期認定 專利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z(一)?{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z(二)?{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z(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 (一)?{對于在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發明創造的公開給予一定的新穎性寬限期只限于“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
中國政府主辦的國際展 覽會,包括國務院、各部委主辦或者國務院批準由其他機關或者地方政府舉辦的國際展覽會。
中國政府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包括一定級別的由外國舉辦的國際展覽 會。
所謂國際展覽會,是指展出的展品除了舉辦國的展品以外,還必須有來自外國的產品。
展覽會上的展出只能是單純的展出,不包括銷售行為,并且這種展出必須 是首次,如果在申請日前六個月內又發生了第二次展出,盡管也是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但已不符合該條的規定,不再享有新穎性寬限期。
按照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有關新穎性的規定,申請人在外國舉辦的國際展覽會上展出發明創造后來我國申請專利,并不需要利用寬限期獲得保護,因為專利法并沒有把在外國展出的內容看作是現有技術的一部分。
對于在展品展出同時,又在展覽會上發行介紹有關展品的出版物的,介紹展品的出版物所公開的發明創造也可以享受本條規定的新穎性寬限期。
但是應當 注意的是:這種在寬限期內不破壞新穎性的出版物僅僅限于在中國政府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發行的與展品有關的出版物,展覽會期間在展覽會之外發行的出版物,或 者在展覽會內發行的與展品無關的出版物將構成能夠破壞新穎性的現有技術。
對于在我國國內舉辦的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上發行的出版物來說,其結論 也是相同的。
(二)該條規定的不喪失新穎性的公開發表只限于“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而且這種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是有一定級別要求 的。
至于在學術刊物上發表科技成果,則不能享受這種寬限期的保護。
“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是指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召開的學 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
這里的發表應當包括口頭報告和書面論文二者在內。
本條所述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應當是指公開舉行的會議,也就是參加者不負有保密義務的會議。
具有保密性質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披露的 內容沒有達到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所規定的“為公眾所知”的程度,不構成現有技術,不影響新穎性,沒有必要考慮新穎性寬限期的問題。
(三)對于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發明創造內容的情況,泄露人獲知一項發明創造內容的方式有可能是合法的,也有可能是非法的,只要其公開違背了申請人的意愿,專利法都給予申請人一定的新穎性寬限期。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被公開的發明創造內容必須直接或者間接來自申請人,如果是來源于另外獨立作出同樣發明創造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人就不能享 有本條規定的寬限期;第二,泄露人不能是申請人本人,但可以是申請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包括發明人和設計人,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包括從申請人那里直接或者 間接獲得發明創造內容的人。
無論以上何種情況,發明創造內容的泄露都必須具備違背了申請人明示或者默示的意愿。
二、新穎性寬限期的效力 不喪失新穎性寬限期的效力不同于優先權,寬限期并不能使該申請的申請日追溯至發明創造的展出日、發表日或者泄露日。
寬限期僅僅是在不可避免或者 無意識地公開發明創造的情況下,專利法給予的一個補救措施,其保護是有限的。
寬限期內,申請人本人或者他人的再公開,或者由他人獨立作出了同樣的發明創造 而且提出了專利申請,那么申請人有可能得不到專利權。
另外,專利法的保護具有地域性,我國專利法中的新穎性寬限期僅限于申請中國專利,對于申請其他國家或 地區的專利申請沒有效力。
三、新穎性寬限期的獲得程序 獲得新穎性寬限期必須履行一定的手續: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分別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有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z一?{項或 者第?z二?{項所列情形的,申請人應當在提出專利申請時聲明,并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交有關國際展覽會或者學術會議、技術會議的組織單位出具的有關發明創 造已經展出或者發表,以及展出或者發表日期的證明文件。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有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z三?{項所列情形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 可以請求申請人提出證明文件。
”第?z四?{款規定:“申請人未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提出聲明和提交證明文件的,或者未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在指定期限內提交 證明文件的,其申請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
專利侵權案件的審理思路和技術對比分析方法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專利訴訟須知相關內容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發明專利申請 如何申請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