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訂立及履行技術開發合同,申請專利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2 22:46:21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如何正確訂立及履行技術開發合同,申請專利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如何正確訂立及履行技術開發合同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一、合同形式 技術開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二、合同內容 合同內容可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項目名稱; (二)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三)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風險責任的承擔; (六)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 (七)驗收標準和方法; (八)價款、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十)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注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開發合同無效。
三、權利、義務與責任 (一)委托開發合同
申請專利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隨著現在大家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國內很多的企業都開始申請專利了,因此專利的申請數量也在逐漸增加,但是我們要清楚專利權不是一直都是自己的,是有期限的,接下來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專利的有效期限是多久的詳細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前提是您需要每年按時交納年費。
專利權人未按時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后的年費或者繳納的數額不足的,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最遲六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
未繳交專利失去保護。
(一)必備條件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二)禁止條件 專利法第五條規定:“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有授予專利權”。此外,以下七項即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食品飲料和調味品,藥品和用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動物和植物品種,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授予專利。
申請專利需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需提交符合規定的申請文件。
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權利要求書、說明書。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應提供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摘要及其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
第二,材料提交、補正需及時。
第三,申請人要申請優先權的,應在申請時一并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否則,會被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專利的案件類型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我們發明了某個新技術或者產品的時候,要及時到專利局去申請專利,在現實生活中,因為專利而產生糾紛的事情非常多,很多人為此會鬧上法庭,不同的糾紛人民法院在審理的時候也是有所區別的,那么專利的案件類型有哪些?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權屬糾紛,包括專利權權屬糾紛和專利申請權糾紛。
主要有:是關于職務發明創造還是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糾紛;關于誰是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糾紛;還有關于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誰有權申請專利的糾紛。
2、專利侵權糾紛,這類糾紛占絕大多數,即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或者,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3、專利許可或專利轉讓合同糾紛,即因為專利許可或者專利轉讓的合同訂立或履行產生的糾紛,其本質是一個合同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1、專利申請前置準備: (1)應進行專利文獻檢索查新,以判斷發明創造是否符合專利三性的基本條件。
這時對專利三性的判定僅僅是初步的,檢索以盡量減少專利申請的盲目性、增加專利授權的把握性和授權后的法律穩定性。
(2)需要對競爭對手的技術經濟發展動態及其專利策略作進一步分析,并檢查本申請是否符合本方產品及技術經濟的發展戰略及專利戰略。
(3)做好相關技術保密工作,委托專業專利代理機構代理。
2、專利申請不能過早,發明創造尚未基本完成就過早申請,技術公開后可能產生幾種不利后果: (1)技術內容未充分公開,尚不能實施,被專利局駁回,不能授。
(2)被駁回的未成熟的專利申請可能給他人以啟迪。
(3)可能造成專利的保護不嚴密、不完整,從而為他人提供改進、擴展和申請新專利的機會。
專利保護期限是指專利被授予權利后,得到專利保護的時間期限。
中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從其用詞上我們看出,其實真正的保護起始日是從申請日起;那么也就是說,真正的保護日期沒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這個時間。
終止日期在我們的專利法中也有提及,《專利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1)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在這兩種情形出現時專利終止,當然還有第三種情況,就是專利期限到期,專利終止時,保護自然結束。
那么我們最后總結一下,專利的保護期限首先是短于專利期限的規定,起始日是專利的申請之日,終止日取決于專利權人,但最長時間至專利期限終止日。
如何正確訂立及履行技術開發合同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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