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以掛幾個人,授予專利權的條件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2 17:20:28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發明專利可以掛幾個人,授予專利權的條件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發明專利可以掛幾個人
就一項發明來說,過程都是需要發明者付出許多努力的,有時候發明者不僅一人,有可能是一個團隊。
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發明專利可以掛幾個人的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專利法》第八條:“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的規定,專利的申請人數沒有限制,因此專利的申請無論幾個人都可以,專利的署名也是這樣的。
1、專利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 專利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有特定的要求,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
盡管委托專利代理是非強制性的,但是考慮到精心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審批程序的法律嚴謹性,對經驗不多的申請人來說,委托專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2、專利申請的受理 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局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
3、交納申請費 面交專利申請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后繳納申請費。
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后再繳納申請費,因為繳納申請費需要寫明相應的申請號,但是繳納申請費的日期最遲不得超過自申請日起兩個月。
4、專利審批程序 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
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5、對專利申請文件的主動修改和補正 對專利申請文件的主動修改和補正也是申請人可以視需要選擇的一項手續。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允許在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提出主動修改;發明專利申請只允許在提出實審請求時和收到專利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主動修改。
6、申請駁回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復審程序是一個糾錯程序,防止由于審查員的水平、經驗、對法律的認識偏差等原因造成應當別批準的專利申請得不到批準的情況,給專利申請人提供了一種法律救濟手段。
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7、專利復審階段 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復審請求。
如果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撤回其復審請求的,復審程序終止。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初步審查后,認為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另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實質審查后,認為發明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
(二)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的,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
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 (三)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受理的復審請求書轉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原審查部門進行審查。
原審查部門根據復審請求人的請求,同意撤銷原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據此作出復審決定,并通知復審請求人。
(四)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后,認為復審請求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通知復審請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
期滿未答復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撤回;經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后,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復審后,認為原駁回決定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或者認為經過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消除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的,應當撤銷原駁回決定,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這就是說,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由此可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新的技術方案,而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是產品的新設計。
因此,在發明、實用新型等技術方案與外觀設計之間很難出現重復專利。
而發明專利既包括產品發明,也包括方法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則僅保護產品發明,由于它們二者保護的均屬于新的技術方案,因此,發明與實用新型之間可能會出現重復專利,容易落入“同樣的發明創造”的范圍。
何謂“同樣的發明創造”?從形式上看,應當包括三種情況,即將相同的發明創造申請兩項以上的發明專利、申請兩項以上的實用新型專利,或者既申請發明專利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這三種情況在授權后,均屬“同樣的發明創造”被重復授予了專利權。
從內容上看,“同樣的發明創造”應當指兩項以上發明創造專利的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內容、技術方案相同,而不是指兩項以上發明創造專利的名稱或者權利要求文字完全相同。
當然,技術內容或者技術方案相同,包括了權利要求書記載的文字內容完全相同,也包括了技術方案相等同的情況。
有人認為,專利法實施細則在規定相同的發明創造不允許重復授權時,僅指禁止對不同主體重復授權,而同一發明主體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有權申請兩項乃至多項專利,當然也可以被授予兩項以上專利權。
這種認識是片面的。
應當說,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并未作此類劃分。
從立法本意上講,只要是相同的發明創造,不管是否為同一主體申請,如果發現技術內容是重復的,均不應對在后申請授予專利權。
這里涉及到的另一個問題是:重復授權是否僅指在同一時期內存在兩項以上專利權?一種觀點認為: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均沒有禁止申請人同時或者先后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分別提出發明申請和實用新型申請,因此,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項專利”應理解為“同樣的發明創造不能同時有兩項或者兩項以上處于有效狀態的授權專利存在”,只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同時有兩項或者兩項以上處于有效狀態的授權專利存在”才構成法律所禁止的重復授權。
“重復”指“同樣的東西再次出現”或者“按原來的樣子再次做”。
可見,“同時出現”僅是重復的一種含義,重復的另一種含義就是“再次出現”。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當具備三性,其中一項是新穎性。
專利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由此可見,將同樣的發明創造重復授予專利權,后一專利權肯定是不符合新穎性的。
專利法規定不允許重復授權的依據是專利權的獨占性和排他性,其目的在于保護專利權的同時保護公眾利益。
一旦允許相同的發明創造在不同的時期授予兩項以上的專利權,或者說兩個相同的發明創造可以一先一后被授予專利權,無疑會延長對該技術方案的保護期,不僅違反了專利權具有法定時間性的限制,而且會損害公眾利益,不利于發明創造的推廣轉化。
至于在我國專利申請實踐中,專利局允許申請人將相同的發明創造同時申請一項實用新型專利、一項發明專利,在授權時再由申請人選擇放棄其中一項的做法,也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因為法律禁止的是授予同樣的發明創造兩個以上專利權,而不是申請兩項以上專利權。
專利權作為一種私權,申請人從保護策略考慮,可以將同一發明創造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但不能最終都被授予專利權。
申請發明專利的注意事項
發明專利是專利分類中含金量最高的專利之一,相對于其他類型專利來說是比較難申請的。
其消耗的時間跨度也比較長,那么,發明專利的特點有哪些?申請發明專利的注意事項又是如何?我相信你一定會對此產生濃厚的興趣。
今天的小編就帶你詳細了解有關于此的問題。
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中國專利法規定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其中發明專利是最主要的一種。
1、專有性。
專有性也稱“獨占性”,所謂專有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享有的獨占性的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出口的權利。
也就是說,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進行為生產、經營目的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其專利產品,使用其專利方法,或者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否則,就是侵犯專利權。
2、地域性。
根據《巴黎公約》規定的專利獨立原則,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指一個國家依照其本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范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不承擔保護的義務,對其一項發明創造只在中國取得專利權,那么專利權人只在中國享有專利權或獨占權。
如果有人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生產、使用或銷售該發明創造,則不屬于侵權行為。
搞清楚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很有意義的,這樣,中國的單位或個人如果研制出有國際市場前景的發明創造,就不僅僅是及時申請國內專利的事情,而且還應不失時機地在擁有良好的市場前景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申請專利,否則國外的市場就得不到保護。
3、時間性:所謂時間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有擁有得法律賦予得專有權只在法律規定得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后,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得專有權。
至此,原來受法律保護得發明創造就成了社會的公共財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4、期限性。
各國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對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對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大部分國家規定為5-10年,中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為20年、10年、10年。
5、無形性。
專利權是無形的,不少人往往把專利權的這一特點視為其保護對象--專利權保護的技術,其實無形性是專利權本身。
否則如對商標來講,其對象是圖案,顯然不是無形的。
1、費用減繳項目為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復審費四項。
2、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上述收費: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萬元)的個人; (二)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 (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3、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個人或者單位的,減繳規定收費的85%。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減繳規定收費的70%。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2)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3)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4)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
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5)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專利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6)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
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申請人可以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隨時撤回其專利申請。
申請人可以對其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但是,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
(7)發明專利是指對一種從創造活動中產生的對現有技術問題的嶄新的解決方案所授予的專利。
發明人對自己的發明可以依法向專利機關申請專利。
因此,就需要填寫發明專利申請書。
填寫發明專利申請應當注意的問題有:申請發明專利,應當提交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摘要等文件,申請文件一式兩份,允許使用復印件,但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簽章不得復印;填寫申請書必須使用中文,外國人名、地方如無統一中文譯文時應注明原文:本表填寫不下時,可以另附白紙填寫,但必須與本表規格大小、質量相同,續寫時,應當注明欄號;其他注意事項按照專利局的要求辦理。
發明專利可以掛幾個人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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