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上市許可相關專利權糾紛的解決途徑,申請發明專利的費用是多少錢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0 12:20:43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藥品上市許可相關專利權糾紛的解決途徑,申請發明專利的費用是多少錢
藥品上市許可相關專利權糾紛的解決途徑
藥品上市許可相關專利權糾紛的解決途徑 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
它既具有一般商品的屬性,同時也因與人類生命健康息息相關而具有一些特殊屬性。
相較于其他技術領域,藥品研發因具有“周期長、風險大、成本高”的顯著特點,往往更加艱難。
因此,藥品對專利保護的依賴超過了其他任何技術領域。
有調查顯示,如果沒有專利保護,65%的藥品將不會被開發出來,60%的藥品不可能上市。
藥品的發展還與公共健康問題息息相關,在很多發展中國家直接影響到公眾是否能夠獲得必要的治療和健康服務。
因此,在制藥企業和公共健康的利益之間需要建立一種“平衡”。
在醫藥領域,通常可以將藥品分為原研藥和仿制藥。
因為能夠直接促進藥品價格的降低,仿制藥是保障藥品可及性、惠及公共健康的重要基礎。
原研藥和仿制藥既相互競爭,又缺一不可。
平衡二者的發展成為政府管理制度設計中的重要內容,藥品專利鏈接制度恰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
所謂的藥品專利鏈接制度,其鏈接的即是藥品上市審批程序與藥品專利糾紛解決程序,是一種藥品專利糾紛的早期解決機制。
2020年10月17日,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四次修改),修訂后的專利法第七十六條對我國的藥品專利鏈接制度作出了原則性規定。
專利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藥品上市審評審批過程中,藥品上市許可申請人與有關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因申請注冊的藥品相關的專利權產生糾紛的,相關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就申請注冊的藥品相關技術方案是否落入他人藥品專利權保護范圍作出判決。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根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作出是否暫停批準相關藥品上市的決定。
藥品上市許可申請人與有關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也可以就申請注冊的藥品相關的專利權糾紛,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行政裁決。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藥品上市許可審批與藥品上市許可申請階段專利權糾紛解決的具體銜接辦法,報國務院同意后實施。
” 該條款創新性地將藥監局、知識產權局與人民法院三個部門之間關于藥品行政審批和專利保護的鏈接寫入法律,建立了中國藥品專利鏈接制度之要樞—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
該條款明確了在藥品上市審評審批過程中,當事人即可提出早期解決藥品相關專利糾紛的訴求。
對原研藥企而言,能夠盡早“名正言順”地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行政裁決,而不必如前文所述現狀,非要等到仿制藥有了生產制造、上市銷售等實質行為后才可起訴侵權。
仿制藥企作為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和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確認不侵權”的訴訟請求或行政裁決請求,從而盡早明晰仿制藥的侵權風險。
就此,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實施辦法(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也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申請注冊的藥品相關的專利權糾紛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就糾紛解決機制的具體內容進行了規定,并確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該類案件集中管轄。
申請注冊的藥品相關的專利權糾紛民事案件即業內通常所稱的“藥品專利鏈接”案件。
我國的藥品專利鏈接制度主要包括:專利登記和信息公開制度、仿制藥專利聲明制度及專利挑戰制度。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新專利法實施后首例藥品專利鏈接糾紛案,案件涉及艾地骨化醇軟膠囊專利權益問題。
原告中外制藥株式會社訴稱,其為上市專利藥品“艾地骨化醇軟膠囊”的上市許可持有人,也是該藥品所涉及的專利號為2005800098777.6、名稱為“ED-71制劑”的中國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
原告發現被告溫州海鶴藥業有限公司向國家藥監部門申請了名稱為“艾地骨化醇軟膠囊”的仿制藥上市許可申請。
中國上市藥品專利信息登記平臺公示信息顯示被告就該仿制藥作出了4.2類聲明。
故原告依照新專利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藥品專利鏈接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被告申請注冊的仿制藥“艾地骨化醇軟膠囊”落入原告享有的第2005800098777.6號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保護范圍。
申請發明專利的費用是多少錢
申請發明專利的費用是多少錢 發明專利是專利的一種,也是最主要的一種,技術含量很高,發明專利又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
由于發明專利的技術含量很高,因此存在一定的授權難度,但授權后穩定性很高。
發明專利申請要經過受理、初步審查、公布、實質審查、授權/駁回五個階段,相對時間也會比較長。
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獲得了發明專利就等于取得了壟斷權,這對于大中小企業都同等重要。
中國專利法規定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其中發明專利是最主要的一種。
發明專利的申請需要一定的費用和流程,那么發明專利申請費用是多少,發明專利如何申請?下面 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發明專利申請費用是多少,發明專利如何申請?許多人對此可能不是很了解,下面 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定的幫助。
一、申請發明專利所需費用 1、申請專利委托代理時,申請人需要交納代理費和官費。
2、代理費數額依據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難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請人與代理機構協商后確定。
3、官費是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費用。
首筆官費包括申請費和發明申請審查費,數額(人民幣)為:發明專利申請費950元(含印刷費50元);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500元; 4、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500元;發明申請審查費2500元。
5、要獲得并保持專利,申請人還需要在申請后的若干年內向專利局交納專利年費等費用。
6、專利局可以就某些費用(申請費、發明申請審查費、發明申請維持費、復審費和授權后三年的年費五項)對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實行減緩。
申請人為單位的,可減緩上述費用的70%(復審費減緩60%),申請人為個人的,可減緩上述費用的85%(復審費減緩80%)。
如何才能正確理解專利普通許可轉讓?
如何了解專利普通許可轉讓?我國專利法中規定專利可以進行交易轉讓,同時專利也可以進行許可;但是大家需要明白專利許可和專利轉讓是完全不同大概念范疇;為什么這么說是不同范疇的呢?因為專利許可是轉讓權還在手中,許可給需要用專利技術的人,而專利轉讓則是徹底的轉讓專利權了。
一般而言沒有所謂的專利普通轉讓只有所謂的專利普通許可,如果專利人不想讓專利技術直接轉讓出去那么,專利權人可選擇專利許可的方式,這樣就保證了專利即是自己的還可以進行授權給其他的人,根據專利人本身的需求是否要進行轉讓轉讓或者轉讓許可。
我們了解下專利許可和專利轉讓的出以上講的之外有哪些區別之處,專利轉讓一般而言能讓專利人在短時間內獲取專利申請轉讓帶來的價值,一般而言轉讓一個專利的價格會偏高點,但是如果是許可方式那么可能費用稍微少一些,通過時間的限定該專利給人使用的多久的方式,也可以多人轉讓,獲取經濟效益還是可觀的。
專利普通許可給他人如果不是獨占許可方式那么專利還是可以保持多方面的授權許可,這樣的可持續發展下去,但是如果直接轉讓出去就需要考慮好價格了,除非專利人急需經濟上的支持,或者專利人有很多專利的請款,大多數可能會選擇許可;當然前提是一個好的專利,符合大眾需求的專利技術才有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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