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專利法》最值得企業關注的十大亮點,個體戶專利權可以轉讓嗎,專利轉讓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0 11:57:31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新《專利法》最值得企業關注的十大亮點,個體戶專利權可以轉讓嗎,專利轉讓有什么要求?
新《專利法》最值得企業關注的十大亮點
10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專利法》的決定,新《專利法》將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
這是我國對《專利法》的第四次修改。
新修改內容主要包括加強對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完善專利授權制度等,將為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本文從企業角度出發,梳理了新《專利法》最值得關注的10個亮點,敬請關注。
一、引入懲罰性賠償,法定賠償上限提高為500萬元 專利侵權賠償額低一直是企業關注的重點。
新《專利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懲罰性賠償是專利保護最有力的武器,具有巨大的威懾作用。
10月6日,美國一地方法院裁決思科公司(Cisco)故意侵犯一家網絡公司的專利權,處以2.5倍懲罰性賠償,最終判賠金額高達32億美元,足見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威力。
據統計,我國大多數專利侵權案件在確定賠償金額時適用法定賠償。
此次修改《專利法》將法定賠償額上限由1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下限由1萬元提高至3萬元,意味著未來在大量適用法定賠償的案件中,損害賠償金額有望大幅提高。
二、因專利審查的不合理延遲,可以請求延長專利保護期限 企業申請專利都希望早日獲得授權,從而獲得法律保護。
雖然目前我國專利審查周期已縮短不少,但個別領域和案件審查周期仍較長,影響權利人行使專利權。
為了對這類案件的專利權人予以補償,新《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后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三、專利開放許可可以減免專利年費 為了促進專利的許可和應用,本次《專利法》修改引入專利開放許可制度。
新法第五十條規定,專利權人自愿以書面方式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聲明愿意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其專利,并明確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標準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實行開放許可。
第五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意愿實施開放許可的專利的,以書面方式通知專利權人,并依照公告的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標準支付許可使用費后,即獲得專利實施許可。
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可以促進專利許可更加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新《專利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開放許可實施期間,對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相應給予減免。
當專利數量積累到一定程度,維持專利的年費是企業一筆巨大的開銷。
新法施行后,如果企業愿意選擇開放許可,即可節省大筆年費,這無疑是一個利好。
四、藥品專利期限補償和糾紛早期解決機制 藥品專利與藥品審批具有密切關聯,因此世界各國均在專利制度中對藥品專利作出特殊規定。
考慮到我國醫藥產業發展現狀,新《專利法》對藥品專利期限補償以及藥品專利糾紛的早期解決機制作出規定。
根據新《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為補償新藥上市審評審批占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藥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
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藥批準上市后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同時,新《專利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藥品上市審評審批過程中,藥品上市許可申請人與有關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因申請注冊的藥品相關的專利權產生糾紛的,相關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就申請注冊的藥品相關技術方案是否落入他人藥品專利權保護范圍作出判決。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根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作出是否暫停批準相關藥品上市的決定。
這被稱為中國的“藥品專利鏈接制度”,即仿制藥注冊審批過程與原研藥的專利進行“鏈接”,從而避免侵犯原研藥的專利權。
五、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延長為十五年,新增局部外觀設計 外觀設計可以為產品帶來更高附加值,因此受到很多企業重視。
新《專利法》第四十二條將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由十年修改為十五年,同時在第二十九條中增加外觀設計的國內優先權,即申請人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可見,此次修改《專利法》強化了對外觀設計的保護。
此外,新《專利法》第二條規定外觀設計可以是對產品局部的新設計,這使得對外觀設計局部的改進與創新也可以申請專利。
如果僅保護產品整體的外觀設計,會限制外觀設計的保護范圍。
例如圖形用戶界面(GUI)外觀設計專利,必須考慮其產品外觀,這樣會大大限縮其專利保護范圍。
如果引入局部外觀設計,則可以只保護產品的圖形用戶界面,無須考慮產品外觀,更有利于保護和促進創新。
六、充分利用專利行政保護制度 我國專利保護實行雙軌制,即對于專利侵權糾紛,專利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新《專利法》第七十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即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應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處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
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處理專利侵權糾紛,對在本行政區域內侵犯其同一專利權的案件可以合并處理;對跨區域侵犯其同一專利權的案件,可以請求上級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七、鼓勵單位采用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激勵發明人 新《專利法》第六條規定,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
這一規定確保單位可以享有和處置職務發明的權利。
同時,新《專利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鼓勵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實行產權激勵,采取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使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合理分享創新收益。
個體戶專利權可以轉讓嗎,專利轉讓有什么要求?
個體戶專利權可以轉讓嗎,專利轉讓有什么要求? 專利轉讓是擁有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讓給他人的一種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對于專利轉讓,我國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那么,專利權可以轉讓嗎,專利權有什么需求?專利權轉讓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專利權的轉讓的法定效力是如何的?下面 專利小編就專利權的轉讓相關問題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一、專利權可以轉讓嗎,轉讓有什么需求 專利權可以轉讓嗎,專利權有什么需求 可以轉讓,且抓力權轉讓流程如下: 第一步:尋找專利轉讓的途徑。
這是專利轉讓流程中最基本的一個環節,而且也非常容易實現。
宣召專利轉讓的方法其實有很多,例如可以在專利網站上進行轉讓,也可以委托專利中介機構,甚至還可以自己尋找相關的企業等方式。
第二步: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
這是專利轉讓流程關鍵一步。
只有專利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取得一致的意見之后才能有效地開展之后的轉讓相關工作。
在轉讓合同中,對于雙方的利益都應該有明確地文字內容。
第三步:雙方準備好專利轉讓需要的相關文件,這些文件應該嚴格地按照規定的形式進行填寫,這樣就可以縮短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文件的時間,加快審核的速度。
第四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將相關的文件遞交給專利局。
這是專利轉讓流程中重要的一個部分。
因為只有專利局審核通過后才能讓專利轉讓具有法律依據。
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委托的專利代理機構會在其中發揮重要的作用,選擇適當的專利代理機構也是這個過程中也是不容忽視的一個細節。
第五步:等待專利轉讓結果。
當專利局審查后,會對審查結果做出通知。
如果審核通過的話,專利局一般會在2到6個月內發專利轉讓合格通知書。
并且可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庫中查詢到相關的變更結果。
注意事項 1、避免盲目擴大專利價值-對于專利權的轉讓標底,應以能夠成交為原則,否則很可能合作失敗; 2、避免求快-專利轉讓是一個法律程序,建議最好委托相關業內人士(例如律師),進行相關操作,切勿自行隨便簽訂合同; 3、應把合作放在首位-專利開發的目的,除了是對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對社會、對生活有益處和貢獻,一項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和市場容量的專利技術,在沒有轉化為社會生產力之前,只能是技術,因此實現產業化才是造福于社會和人類的最高標準,在某種程度上適當退讓和調低一些標底,同樣是很必要的,畢竟合作是需要雙方拿出誠意的; 4、做好相關記錄-盡可能做好轉讓過程中的記錄,這對于后續問題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轉讓之前,不要輕易進行價值評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輕易根據對方要求進行此類操作,如果確實需要進行評估,盡量明確評估費用擔負原則和擔負比例、以免上當受騙;在沒有完全完成轉讓手續前,不要輕易交付技術資料和相關圖紙等具體信息。
二、專利權轉讓法律規定 專利轉讓權一經生效,受讓人取得專利權人地位,轉讓人喪失專利權人地位,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影響轉讓方在合同成立前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效力。
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由專利權受讓方承擔。
另外,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前,轉讓方已實施專利的,除合同另有約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轉讓方應當停止實施。
三、專利權的轉讓的法定效力是如何的 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將專利申請權有償或無償地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權利本身發生轉移,轉讓人不再享有權利。
專利權利受到侵害維權途徑有哪些是合法的?
導讀:1、自行和解2、向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依靠行政手段責令侵權者停止侵權并對其進行處罰 3、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并賠償因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
近年來,關于專利侵權的報道在網絡中比比皆是,專利是專利持有者經過苦心研究才有的成果,卻被人惡意利用。
這就提醒我們要重視對知識產權領域的保護,熟練掌握專利維權途徑。
在關鍵時刻懂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下面 將為您介紹幾種專利維權的途徑。
一、專利維權的途徑: 1、自行和解: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
2、向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依靠行政手段責令侵權者停止侵權并對其進行處罰。
3、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并賠償因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各個途徑的比較: 1、自行和解:迅速、友好地解決糾紛,可以留下繼續合作的空間,節約人力、物力、財力。
2、向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調處范圍包括:專利使用費糾紛、專利獎勵費糾紛、專利申請權糾紛、專利權歸屬糾紛、專利合同糾紛、專利侵權糾紛等。
好處是程序簡便、處理快。
3、向法院起訴:可以有效的打擊競爭對手,鞏固已經擁有的市場優勢地位,而且還可以從侵權人手中得到一筆補償金。
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執行。
三、程序和時效: 1、向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不是必須的,當事人可以不經行政調處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是專利管理機關的決定還要經過司法審查,不服的一方還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還要打兩審,跨省執行有一定的難度。
2、向法院起訴:對涉嫌侵權方的技術與自己的專利技術進行對比分析,確定專利侵權是否成立;調查侵權范圍或程度,準備訴狀和相關證據;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經法庭開庭審理,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判決生效;申請強制執行。
訴訟時效為2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該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根據以上內容可知,專利維權的途徑有自行和解、向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和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并賠償三種。
三種維權途徑各有其優劣,他們所需要的程序和時效也不盡相同,您可根據您自身的維權案件選擇最適合的維權途徑,以便早日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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