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銷售商如何起訴維權?,商標共有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4-22 15:28:13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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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銷售商如何起訴維權?
答:
關于商標侵權銷售商如何起訴維權?的問題, 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商標侵權銷售商起訴維權的程序是當事人遞交起訴狀、法院受理、開庭審理、司法判決等,銷售商發現自己的商品被侵權的,可以立即向司法機關起訴來解決,并要求侵權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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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共有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答:
關于商標共有合同的特征是什么?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第一,共有商標的主體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二,共有商標的客體只有一個。
第三,共有商標需要由兩個以上的主體共同申請注冊,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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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到期后如何辦,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答:
關于商標到期后如何辦,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的問題, 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律師解答我國注冊商標有效期為十年,十年期滿,注冊人可以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
如注冊人錯過了續展期,在注冊商標到期前十二個月內未提出續展申請,法律還給了注冊人六個月的寬展期,注冊人可以在注冊商標到期后六個月內申請續展。
相關法條《商標法》第四十條第一款,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注冊商標需要續展注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商標局核準商標注冊續展申請的,發給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注冊商標需要續展注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商標局核準商標注冊續展申請的,發給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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