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是怎樣的,侵犯著作權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規定的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4-13 13:42:58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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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是怎樣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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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侵犯著作權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規定的
答:
關于侵犯著作權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規定的的問題, 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侵犯著作權罪既遂量刑是: 1。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單處罰金; 2。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問:
侵犯著作權罪的主體包括單位嗎
答:
關于侵犯著作權罪的主體包括單位嗎的問題, 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侵犯著作權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經國家批準和未經國家批準從事出版、發行活動的單位。
依《刑法》之規定,單位犯侵犯著作權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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