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贍養費的規定,產品包裝替換,新logo已獲授權是否有法律風險?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4-13 13:41:00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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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新logo已獲得授權是否涉及法律風險?
問:
交通事故贍養費的規定,如果達到了傷殘鑒定標準,父母有退休金的,是不是就不能申請贍養費?
答:
關于判定商標近似的方法是什么的問題, 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一、判定商標近似的標準方法如下:1、中文商標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注音、排列順序不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2、商標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數字構成,僅字體或設計不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二、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7、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8、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五條,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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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具體情況
問:
產品生產信息必須是放在產品的外包裝盒,或者是外包裝上嗎,可以印一張小卡片放在產品里嗎
答:
什么產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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