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有關規定,實質審查請求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4-09 21:44:09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國家建材局局屬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有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實質審查請求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國家建材局局屬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有關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維護國家、集體等產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國家建材局直屬的科研設計、院校、中心(站)、公司、廠礦等事業、企業及其所屬單位(以下簡稱單位)。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知識產權包括: (一)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二)商標權:單位注冊商標和服務標記; (三)著作權(版權):主要包括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攝影、錄像及其它圖形,文字等創作作品,以及圖書資料,教材、大型攝影畫冊等編輯作品。
(四)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主要包括非專利技術,有關科研、設計、生產、管理、市場;財務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第四條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或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為職務發明創造或職務技術成果: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并由單位承擔責任的創作作品或由單位提供資金。
資料等創作條件,并由單位承擔責任的編輯作品,均為職務作品。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或技術成果是指: 1。在職人員履行本職工作,或者履行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或技術成果。
2。離休、退休、退職或者調動工作人員在離開原單位一年內所完成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或技術成果。
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單位提供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未公開的技術情報和資料。
第二章權屬 第五條由國家或部門投資(或資助)的各類科技項目,其成果歸國家所有。
國家建材局代表國家對其主管的科技項目成果進行產權管理,項目完成單位享有持有權和使用權。
第六條根據國家計劃,對單位持有的重要發明創造專利,國家建材局有權決定在指定單位實施,由實施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持有專利的單位支付使用費。
第七條職務發明創造或職務技術成果,其專利申請權、持有權、使用權及轉讓權均屬單位,完成者依法享有在有關技術文件上署名的權利、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
非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技術成果,其成果所有權屬完成者。
第八條對于職務作品,作者享有著名權,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
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如:作品發表權、使用權等)由單位享有。
第九條單位變更、終止時,對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所有權以及仍在保護期內作品的著作權,依法由承受權利義務的單位享有。
若無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單位,則由國家享有。
第十條在執行單位任務過程中所產生或形成的不對外公開的信息屬單位所有。
該信息包括工藝參數、試驗數據、調研資料、技術訣竅、設計方案以及招投標文件、用戶情況、經營渠道等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
第十一條受單位委派出國講學、進修、培訓等人員,除與接收方另有協議外,在國外完成的發明創造或其他智力勞動成果屬單位所有。
第十二條經合法途徑接收的培訓、進修、離退休返聘、借用及兼職人員,在學習或工作期間,利用接收單位或學校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或技術成果,其成果歸接收單位或學校所有,完成者享有署名、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
第十三條合作開發所完成(或形成)的發明創造或技術成果,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成果權由合作各方共享。
委托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或技術成果,其權屬按研究開發方與委托方合同約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實質審查請求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國家知識產權局實質審查請求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本表應當使用中文填寫,字跡為黑色,文字應當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欄所填內容應當與該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內容一致。
其中,申請人應為第一署名申請人。
如果 該申請辦理過著錄項目變更手續的,應當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變更后的內容填寫。
三、本表第③欄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選擇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況的,應在方格內作標記。
1。申請文件修改替換的格式要求: 對權利要求修改的應當提交相應的權利要求替換項,涉及權利要求引用關系時,則需要將相應權項一起替換。
如果申請人需要刪除部分權項,申請人應該提交整理后連續編號的部分權利要求書。
對說明書修改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說明書替換段,不得增加和刪除段號,僅只能對有修改部分段進行整段替換。
如果要增加內容,則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刪除一個整段內容,應該保留該段號,并在此段號后注明:“此段刪除”字樣。
段號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回傳的或公布/授權公告的說明書段號為準。
對說明書附圖修改的應當以圖為單位提交相應的替換附圖。
對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修改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替換頁。
同時,申請人應當在實質審查請求書中寫明修改涉及的權項、段號、圖、頁。
2。對于申請日前與本發明有關的參考資料應是能說明發明背景技術的專利文獻、期刊、雜志和其他文獻資料。
專利文獻應注明國別、分類號、申請日、申請公布日、申請號或專利號;非專利文獻資料應注明國別、名稱、引用的文章標題、作者、出版者、出版日期、卷、頁數。
四、本表第④欄,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國際申請可填寫此欄。
五、本表第⑤欄,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加蓋公章。
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申請人 為個人應當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申請人是單位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有多個申請人的由代表人簽字或者蓋章。
六、申請人應當在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實質審查費。
七、費用可以直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繳納,也可以通過郵局或者銀行匯付。
以上就是 小編總結的相關內容,如果對本文章還有什么不能夠理解的,可以通過 找律師進行咨詢指導,他們能夠直接的告訴你的答案。
國新辦介紹專利法實施細則修改有關情況
據統計,此次修改《專利法實施細則》總共新增加了9條規定、35條規定,并且對47條規定進行了修改。
因此,這次修改是對原專利法實施細則的一次全面修改,對完善我國專利制度具有重大意義。
修改后的《專利法實施細則》,不但對專利法增加和修改的內容做了進一步的細化規定,而且對專利法實施細則本身的規定也做了諸多的修改。
修改的內容主要有下面幾點: (一)關于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 《專利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首先報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為此《決定》做了兩方面的具體規定: 一是考慮到研究開發的跨國合作日益增多,為正確界定需要進行保密審查的范圍,將專利法所稱“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界定為“技術方案的實質性內容在中國境內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二是對保密審查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既確保保密審查工作的正常進行,也確保申請人能夠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得知保密審查的結論,從而能夠及時向外申請專利。
(二)關于遺傳資源信息披露制度 修改后的《專利法》中增加了有關遺傳資源的規定。
為了實施該規定,《決定》根據《生物多樣性公約》,明確了“遺傳資源”的定義,對“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的含義進行了界定,并規定了披露遺傳資源來源信息的方式。
(三)關于專利權評價報告制度 修改后的《專利法》將實用新型專利權檢索報告制度修改為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評價報告制度。
為方便當事人獲得專利權評價報告,《決定》對當事人請求作出報告的形式要求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報告的期限作了具體規定。
(四)關于強制許可制度修改后的《專利法》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等相關國際條約的規定,增加了強制許可的類型,明確了強制許可的適用范圍。
為施行《專利法》的相關規定,適合應對公共健康危機的需要,《決定》對于“未充分實施專利”、“取得專利權的藥品”等表述進行了明確的界定。
并就給予實施藥品專利的強制許可,明確規定了符合有關國際條約條件和程序的要求。
(五)關于假冒專利行為的行政處罰修改后的《專利法》將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以及以非專利產品、方法冒充專利產品、方法的行為合并稱為假冒專利行為,并規定了相應行政處罰。
為了實施該規定,《決定》對假冒專利行為給出了明確定義,同時還規定:“銷售不知道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并且能夠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但免除罰款的處罰。
”
國家建材局局屬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有關規定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國家知識產權局實質審查請求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