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糾紛的規定有哪些,專利糾紛的解決方法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4-06 15:08:25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糾紛的規定有哪些,專利糾紛的解決方法有哪些。
專利糾紛的規定有哪些
專利糾紛的規定有哪些 第六十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糾紛的主要類型 專利糾紛是指有關當事人之間關于專利的權利義務所發生的爭議。
專利糾紛的種類很多,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六類:
1。專利申請權糾紛 專利申請權糾紛是專利糾紛中的一類,主要包括:
一是關于職務發明創造還是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糾紛;二是關于誰是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糾紛;三是關于協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誰有權申請專利的糾紛。
2。專利申請公布或公告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創造的費用糾紛 根據我國專利法規的規定,從公布專利申請起,到授予專利權止這段時間內,如果有人使用該項已經申請專利的發明,申請人有權要求取得報酬,或者保留在專利權被批準后補收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有關當事人如果因此發生糾紛,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關于實施強制許可使用費的糾紛 強制許可就是非自愿許可,是指國家的專利主管機關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經過行政程序允許符合條件的第三人利用該項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并向其頒發強制許可證,目的是限制專利權人壟斷專利權。
但是,被許可使用人應當向專利權支付使用費。
有關當事人因此引起糾紛,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專利侵權糾紛 該類糾紛較多,主要包括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非法實施他人專利權的糾紛;假冒他人專利的糾紛;專利行政侵權糾紛,即專利機關作出了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決定和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侵犯甚至剝奪了專利權人合法權利而引起的糾紛。
5。專利權歸屬糾紛 是指發明創造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后,有關當事人之間就誰應當是真正的權利人所發生的確權糾紛。
專利權屬糾紛最常見的是職務發明還是非職務發明的爭議,以及某項專利權是否屬于共有而產生的爭議。
此類糾紛既可以由專利機關調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類糾紛只解決權屬糾紛,即只解決專利權的主體,誰是專利權人,而不審查專利權的客體問題。
專利權歸屬糾紛與專利申請權糾紛有相似之處,即爭議的焦點都是誰應真正持有專利技術。
但是,專利權歸屬糾紛與專利申請權糾紛卻是兩類不同的糾紛。
主要區別是:
第一,從時間上看,專利申請權糾紛發生在專利權授予之前,而專利權歸屬糾紛是專利權被授予以后的糾紛;第二,從內容上看,專利申請權糾紛爭議的焦點是誰對發明創造有權申請專利,而專利權歸屬糾紛是對已確定為專利的發明創造重新提出誰是專利權人;第三,從形態上看,專利申請權爭議的標的能否被授予專利尚處于未決狀態,而專利權屆糾紛爭議的標的則是實際存在的一項已經專利機關確認的專利;第四,從處理結果上看,專利申請權糾紛的處理不涉及專利權的歸屬,而專利權歸屬糾紛則必須明確判定誰是已被授予專利權的一項發明創造的真正權利人。
6。專利許可或專利轉讓合同糾紛 專利許可合同是指專利權人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合同;專利轉讓合同,是指轉讓專利所有權的合同。
轉讓后,專利權人即喪失了專有權,而受讓人即成為新的專利專有權人。
當事人之間所發生的這種專利合同糾紛,實踐中正在增多。
以上就是 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
綜上所述,專利糾紛一般可以分為六種,一般比較常見的糾紛案件為專利侵權的糾紛,專利申請的糾紛以及專利權歸屬的糾紛,特許權使用費糾紛等等,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專利糾紛的解決方法有哪些
專利糾紛的解決方法有哪些 1、協商。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請求專利管理部門處理。
專利糾紛當事人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專利管理機關,是指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專利管理機關。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3、到法院提起訴訟。
專利糾紛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知識鏈接:
專利權糾紛處理的注意事項 1、專利權糾紛可以調解 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對專利管理部門的決定不服可以起訴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專利侵權糾紛中的證據問題 無論是人民法院還是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時,均要求有關人員和單位提供有關證據。
專利法規定,對于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即被訴侵權人承擔舉證責任;涉及實用新型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檢索報告,以方便對是否侵權作出判斷,準確及時地處理糾紛。
4、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1)以專利權人因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以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
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
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
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
(2)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且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是,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額。
(3)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且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時,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專利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專利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1、協商,其優點在于避免訴累、不傷和氣、可由競爭對手變為合作伙伴。
2、請求行政機關處理,其優點在于程序簡便快捷、可以及時制止侵權。
3、向人民法院起訴,其優點在于手段多、效力強,但程序復雜。
4、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或者調解; 專利糾紛包括哪些情況:
(1)、專利申請權糾紛; (2)、專利權權屬糾紛; (3)、發明人、設計人資格糾紛; (4)、專利權、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糾紛; (5)、假冒他人專利糾紛; (6)、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費的糾紛; (7)、職務發明創造發明人、設計人獎勵、報酬糾紛。
如何處理專利侵權糾紛:
被請求人所在地或侵權行為發生地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
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糾紛的行政訴訟:
對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處理不服的,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起訴;對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關于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做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按行政訴訟法的一般規定,在知道做出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起訴。
專利糾紛的規定有哪些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專利糾紛的解決方法有哪些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