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有哪些,與專利侵權訴訟有關的問題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4-06 14:35:06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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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有哪些
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有哪些 在專利侵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于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專利法》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一)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 (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 (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四)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五)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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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專利侵權訴訟有關的問題有哪些
與專利侵權訴訟有關的問題有哪些 一、專利侵權案件的管轄 專利侵權案件的管轄除了級別管轄外,還有地域管轄間題,即由專利侵權行為提起的處理請求或訴訟,由侵權行為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管轄由于專利權保護的發明創造是一種無形財產該無形財產可以同時為數人所擁有和使用同時一項專利的利用行為又分為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四種方式,因此,數人不同地域、不同方式的侵權行為就有可能同時存在。
所以專利權人應首先弄清被告所在地或侵權行為發生地,并向有管轄權的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起訴。
具體講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了生產經營目的而創造、使用、銷售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產品以及制造、銷售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由該產品的制造地的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管轄,當制造地不明確時,由該產品的使用地或者銷售地的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管轄。
②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了生產經營目的使用專利方法的,由該侵權行為人所在地的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管轄。
③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進口專利產品或者依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產品的,由進口報關所在地的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管轄。
④假冒他人專利尚未構成犯罪,但給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害的,由假冒行為地或損害結果發生地的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管轄⑤對于兩個以上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侵權案件,專利權人可以向其中一個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起訴的,則由最先立案的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管轄。
二、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民法典中規定的要求當事人行使訴訟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時間期限專利法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得知侵權行為是指專利權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確切知道侵權行為已經發生如從市場上購得產品,在電視、廣播及報刊中發現侵權產品的梢售廣告等情況應當得知侵權行為是指在客觀上應當知道而主觀上無法證實的一種推定,如普通消費者或者同行業的人都已知道侵權產品在銷售,而專利權人卻聲稱自己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就應推定專利權人已經知道在訴訟過程中如果被告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理由提出抗辨應出具得知或應當得知的證據,交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三、舉證責任倒置 在民事訴訟中遵循原告舉證原則,即誰提出控告誰負責舉證。
這一原則在方法專利的侵權訴訟中不宜適用。
因為生產方法是在企業內部的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外人無法了解清楚,專利權人要控告其侵權不采取非法手段就難以獲得證據這種情況下不利于保護專利權因此專利法規定在發生侵權糾紛的時候如果發明專利是一項新產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的證明這一規定稱之為舉證貴任倒置。
在實行舉證貴任倒置原則時,應當考慮保護被告的商業利益特別是當被告使用的是一種新創造的未公開的方法時更應如此,同時被告也有權要求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在保密狀態下進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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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已有專利相似的外觀設計能否申請專利
與已有專利相似的外觀設計能否申請專利 依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外觀設計專利與現有專利相似的,不屬于獨創的設計,不能與其他外觀設計有明顯的區別,是不能申請專利的。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三條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本法所稱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與已有專利相似的外觀設計能不能申請專利”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外觀設計專利與現有專利相似的,不屬于獨創的設計,不能與其他外觀設計有明顯的區別,是不能申請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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