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發明專利稱為,日本發明了20項改變人類生活的科技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4-05 23:41:32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日本的發明專利稱為,日本發明了20項改變人類生活的科技 中國人愛用的不少于10個。
日本的發明專利稱為,不說不知道,日本專利制度還有這些特點
開門見山,今天小編要介紹的是我們的鄰國——日本的專利制度。
和中國一樣,日本的專利也有三類,分別是發明(稱作特許)、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專利是指針對產品技術結構、方法、工藝流程或工藝參數改進所提出的新法的技術方案,需要經過實質審查才能取得授權,有效期為自申請日起20年,醫藥品和農藥發明專利有效期可申請延長,但不得超過5年;實用新型是指針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技術特征改進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無實質審查,一般申請日后6個月可授權,有效期為自申請日起10年;外觀設計專利是指針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有效期為自申請日起15年。
由于中國的專利申請制度較為相似,在此就不做贅述了。
接下來我們來具體了解下日本專利制度的一些特點,也許這也是日本躋身知識產權強國的關鍵所在,值得借鑒! 歷史悠久 1871年,日本誕生了歷史上的第一部專利法,1885年(明治18年),第一部商標法也誕生了;再看中國,雖然戊戌變法使得我國在1898年誕生了第一部專利法,即《振興工藝給獎章程》,但普遍認為我國專利制度的真正建立是從1984年的第一部專利法開始的,足以見得日本專利制度的嚴謹與完善和悠久歷史與較早實踐是分不開的。
經過兩次大的修訂,目前日本的專利法是在1960(昭和35年)年4月1日實施的專利法的基礎上經過無數次小的修訂而形成的。
三種專利分別由對應的法律《特許法(專利法)》、《實用新案(實用新型)》、《意匠(外觀設計)法》予以規范。
專利異議制度 2015年4月1日,發明專利(特許法)的新異議制度開始實施了。
這一類似于我國商標異議制度的“專利異議申請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該授權專利獲得授權。
其實施過程簡單的說,就是發明專利授權后,自該授權公報公開起的6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對該專利提出異議,理由包括:
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存在擴大先愿(即日本式抵觸申請);說明書記載不明確;不能實施;修改超范圍;翻譯文超出原文范圍(例如英文的PCT國際申請中沒有記載的,在翻譯文中被記載);妨礙社會公德(特許法32條)等,特許廳在接到該申請之后將會組織3至5人的合議組對該專利權的授予是否適當進行審理。
如果權利人針對該異議提出修改請求并得到合議組認可,合議組審判長還需要進一步將該決定書的副本下達異議申請人,異議申請人可以就此在指定期間內提出意見陳述。
如果在專利異議的審理中合議組最終確認被授權專利無效或部分無效,則被無效的專利或部分專利被視為自始至終不存在,權利人可以通過向東京高級法院、知識產權高級法院等以特許廳長官為被告的機構提出訴訟以維護專利權的有效性。
有了這項制度的加持,再加上“提公眾意見”與“無效宣告”,公眾對于某專利/專利申請提出質疑就有了3種渠道。
實用新型技術評價書 在日本,實用新型的授權一般不進行實質審查,為了避免某些申請人利用實用新型進行“專利灌水”,預防“專利流氓”利用申請制度搶先申請大量低價值實用新型專利,再通過訴訟企圖謀利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日本特許廳設立了“實用新型技術評價書提示制度”,也就是說實用新型權利人維權時必須向疑似侵權人提供特許廳制作的“實用新型技術評價書”。
雖然該實用新型技術評價書本身并不是行政決定,但是在一定程度了遏制了那些企圖通過搶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而不具體投入使用、反而以此要挾相關企業的人的訴訟積極性,因為他們在行動前,必須要思考是否可以從日本特許廳那里取得這份評價書。
各申請類別之間可以 相互轉換 日本法律規定,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且在一定的時間段內,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申請類別之間可以相互轉換。
這種制度方便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后改變保護類別,根據需要選擇保護手段。
例如,如果某件發明專利申請在實審過程中由于創造性理由被駁回時,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30日內提出將發明申請轉為實用新型的請求,以便將滿足不了創造性要求的發明申請轉為實用新型保護。
實用新型申請可以在自申請日起3年內轉換為發明專利申請。
如果變更申請在實用新型授權前提出,原實用新型申請被視為撤回;如果是在實用新型授權后提出,原實用新型被視為放棄。
但變更為發明的專利申請能否被授權還要通過實質審查程序確定。
日本的發明專利稱為,日本專利的類型和申請過程
日本專利申請的類型:
發明(特許):
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20年,在日本獲得發明專利需要就專利申請提出 實質審查請求,通過實質審查后方可獲得專利權。
在一定的條件下,關于 化學和醫藥領域的發明可以社情延長5年。
實用新型(實用新案):
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10年,在日本,實用新型申請不進行實質審查。
審查周期比較短,提交之日起大概4個月左右就會做出授權決定。
外觀設計(意匠):
外觀設計在日本的保護期限為注冊日起20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日本 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需要通過實質審查,不需要提出實審請求,是自動 實審制。
不過審查周期比較短,大約自申請日起6個月就會發出第一次審 查意見通知書或者授權決定。
日本發明專利申請的總體流程 提交專利申請所需要的文件 PCT途徑:
-進入日本國家階段聲明 -申請文件(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等)申請文件的日譯文; PCT條約19條,34條修改的修改說明,修改后的申請文件的日譯文。
(如果PCT申請文件非日文,該申請文本的日譯文可在進入國家階段的聲 明之日起2個月內補交) 巴黎公約途徑:
日本的發明專利稱為,日本發明了20項改變人類生活的科技 中國人愛用的不少于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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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發明了20項改變人類生活的科技 中國人愛用的不少于10個 日本的電子和制造行業在全球屬領先地位,幾十年來有許多發明極大的改變了全球人類的生活方式,下面這20項日本發明,看看你的生活被它們改變了多少? 01 自拍棒 出門旅游必備的拍照神器“自拍棒”,早在1980年代已經問世,當時由日本人申請專利的名稱為“延伸棒”(extender stick),但卻不受歡迎,被視為是“多此一舉”的發明,直到智能手機普及后,終于大紅大紫起來! 02 卡拉OK 最有日本特色的娛樂項目非“卡拉OK”莫屬,最早于1971年在日本問世,發明者井上大佑曾被《時代》雜志選為“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亞洲人之一”,不過他沒有申請專利,所以沒有因為這個發明而致富。
03 可拋式隱形眼鏡(矽水凝膠) 隱形眼鏡的歷史悠久,但直到1979年,日本東洋隱形眼鏡公司田中恭一發明的矽水凝膠(Silicon Hydrogel)材料,對于近視族來說是一大福音,將使用體驗大大提升隨后才出現了女生最愛的各色美瞳。
04 泡面 19世紀中國面食由商人傳入日本后,逐漸演變為日本勞工階級最喜愛的美食之一,不過,拉面文化真正影響全世界的時間點,當屬1958年8月25日,日清食品開始發售世界上第一款方便面“雞湯拉面”,這一天也被日本即席食品工業協會定為“方便面日”。
05 任天堂和PS2家用游戲機 日本任天堂公司(Nintendo)最早成立于1889年,從游戲牌卡“花札”起家,1970年代開始,陸續推出電子游戲機和自產電玩游戲,從Game boy、任天堂64到Wii等等,是全球最受歡迎的三大游戲開發商之一。
索尼(Sony)于2000年出產的PS2游戲機,穩坐全球最暢銷的游戲機寶座,總共賣出超過1億5千5百萬臺。
06 數碼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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