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產品質量?,什么是侵犯知識產權,侵犯知識產權有哪些責任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4-03 00:49:37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什么是產品質量?
什么是產品質量?
一、什么是產品質量? 產品質量特性的含義很廣泛,它可以是技術的、經濟的、社會的、心理的和生理的。
一般來說,常把反映產品使用目的的各種技術經濟參數作為質量特性。
泛義上的產品質量是指國家的有關、質量標準以及合同規定的對產品適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
二、產品質量分類有哪些? 產品質量是指產品適應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需要而具備的特性,它是產品使用價值的具體體現。
它包括產品內在質量和外觀質量兩個方面。
(1)產品內在質量 產品的內在質量是指產品的內在屬性,包括性能、壽命、可靠性、安全性、經濟性五個方面。
產品性能,指產品具有適合用戶要求的物理、化學或技術性能,如強度、化學成份、純度、功率、轉速等。
產品壽命,指產品在正常情況下的使用期限,如房屋的使用年限,電燈、電視機顯像管的使用時數,閃光燈的閃光次數等。
產品可靠性,指產品在規定的時間內和規定的條件下使用,不發生故障的特性,如電視機使用無故障,鐘表的走時精確等。
產品安全性,指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對人身及環境的安全保障程度,如熱水器的安全性,啤酒瓶的防爆性,電器產品的導電安全性等。
產品經濟性,指產品經濟壽命周期內的總費用的多少,如空調器、冰箱等家電產品的耗電量,汽車的每百公里的耗油量等。
(2)產品外觀質量 產品的外觀質量指產品的外部屬性,包括產品的光潔度,造型,色澤,包裝等,如自行車的造型、色彩、光潔度等。
產品的內在質量與外觀質量特性比較,內在質量是主要的、基本的,只有在保證內在特性的前提下,外觀質量才有意義。
什么是侵犯知識產權,侵犯知識產權有哪些責任
什么是侵犯罪呢?這與有著差不多的定義。
近期我們國家對于此類犯罪的打擊是比較嚴重的,那么對于知識產權等國家法律有著什么樣的保護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一相關內容,小編帶您一同了解! 一、什么是:
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1、未經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銷售明知是的商品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 2、假冒他人未經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3、以、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二、侵犯知識產權罪的法律保護:
《》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或者,并處或者單處;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條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九條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什么是信息網絡傳播權?
在信息網絡的時代,信息網絡傳播也有相應的保護,也就是信息網絡傳播權。
對于“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概念在我國立法中最早出現在2001年修訂的《》中,是人的一項“專有權利”。
該項權利的定義直接翻譯自《世界組織著作權條約》(以下簡稱WCT),那么具體的什么是信息網絡傳播權?誰才有? 信息網絡傳播權是信息技術的發展的產物。
其主要內容是傳統作品的數字化和網絡傳播。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二)項中對信息網絡傳播權作了規定。
“信息網絡傳播權”在我國著作權法中的具體規定是這樣的:
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WCT第8條的標題為“向公眾傳播的權利”,其內容為:
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作者應享有專有權,以授權將其作品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傳播,包括將其作品向公眾提供,使公眾中的成員在其個人選定的地點和時間可獲得這些作品。
從以上兩個概念中可以總結出:
“信息網絡傳播權”最重要的特征就是:
它是一種“交互式”的傳播。
什么是產品質量?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什么是侵犯知識產權,侵犯知識產權有哪些責任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專利申請 專利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