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 專利制度的起源和發展
一般認為,專利制度起源于12、13世紀的西歐國家。
1474年,威尼斯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專利法,規定只要在威尼斯首先制造的新機械裝置是精美的,可以使用和操作的,經過注冊后,10年內其他任何人不得制造同樣的裝置,否則要進行賠償,并銷毀該裝置。
英國在1623年頒布了壟斷法,授予新產品的第一個發明者14年實施或制造該產品的專有特權。
此后,美國和歐洲大陸國家相繼頒布了專利法。
專利制度產生的根本原因是國家需要刺激和鼓勵人們致力于擁有專利的發明創造活動。
1876年,德國發明家威爾納芬·基曼斯寫信給時任首相的俾斯麥,陳述制定專利法的必要性,指出“目前德國工業正面臨全面崩潰的危機,擺脫這一危機的唯一出路是充分發揮從事工業的人們的精神智慧,除此之外別無他途。
但是,目前技術人員沒有社會聲譽,對發明缺乏保護,這些都極大地阻礙了研究投入,并導致大量發明家流向國外。
許多技術熟練的德國技術人員逐漸離開德國,去了英國、美國和其他工業國家。
其結果是中國的對外競爭力被大大削弱”。
在中國古代,技術被認為是“神奇的技術和工藝”,技術人員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古代社會很難為專利制度的產生提供土壤。
1898年,光緒皇帝在“戊戌變法”中頒布了《振興手藝獎勵章程》,其中就有授予新方法專利的規定。
1912年辛亥革命后,政府頒布了《獎勵工藝暫行條例》,1944年,當時的國民政府頒布了專利法。
1984年,《專利法》獲得通過。此后,根據中美雙方通過知識產權談判達成的協議,于1992年對專利法進行了修改。
藥品、食品、飲料和調味品以及通過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也被納入專利保護范圍,延長了專利保護期限,加強了專利的保護力度。
2001年,為了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遵守TRIPs協議的需要,中國再次修改了專利法。
2008年,中國第三次修改專利法,以適應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
關鍵詞: 知識產權 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