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數據內容的地域屬性、法律屬性和標準屬性解讀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1-04-04 23:34:46
地理標志數據一般具有地域屬性、法律屬性和標準屬性。
(1)地域屬性
地理標志不僅存在國家對其實施保護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樣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產品來源地的生產者才能使用該地理標志。
在其他區域生產的同類產品,即使品質相當,甚至品質更優,也不能使用該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作為一種標記,其主要功能就在于使消費者能夠區分來源于地理標志的產品與來源于其他地區的同種產品,便于比較、挑選。
地理標志一般都具有區分同類產品特征。如地理標志數據包括具有省份、產地范圍、界定產地范圍的文件等與地域有關的信息。
(2)法律屬性
地理標志是一種重要的知識產權。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第二條規定,地理標志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于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準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第二十一條規定,依法對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實施保護。
對于擅自使用或偽造地理標志名稱及專用標志的;不符合地理標志產品標準和管理規范要求而使用該地理標志產品的名稱的;或者使用與專用標志相近、易產生誤解的名稱或標識及可能誤導消費者的文字或圖案標志,使消費者將該產品誤認為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可監督、舉報。
商標法第十六條指出,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
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應當依據其章程接納為會員;不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也可以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無權禁止。
關鍵詞: 知識產權 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