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體表現形式(官方標準)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1-04-05 14:33:54
商標在經營活動中具有重要作用,其體現了商品或者服務對應的來源,將商品或者服務與某個特定的供應方進行關聯,體現其品牌形象價值。
在法律層面,經營活動中的哪些使用,才具有法律效力呢?以下樂知網小編為您介紹商標局官方給出的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體表現形式:
1.采取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商標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標簽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價目表等上;
2.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等上;
3.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商品進行的廣告宣傳;
4.商標在展覽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
5.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使用形式。
關鍵詞: 商標代理 知識產權 商標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