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侵權和專利侵權什么不同,著作權與專利權有什么異同點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4-06 15:51:01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著作侵權和專利侵權什么不同,著作權與專利權有什么異同點。
著作侵權和專利侵權什么不同
著作侵權和專利侵權的不同 一、構成要件不同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廣播電視節目。
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
這種侵權行為既可能是對他人的著作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對他人的著作財產權造成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如非法復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財產權,而假冒他人作品,則往往同時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
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
至于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權的作品,或者是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時不存在侵權問題。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
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
一般說來,故意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重于過失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的要件包括兩個方面:
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
其中,形式要及其法律責任件主要有:
1)實施行為所涉及的是一項有效的中國專利; 2)實施行為必須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或者授權的; 3)實施行為必須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對于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
但是,可以作為衡量其情節輕重的依據。
構成專利侵權的實質要件,也就是技術條件,實質實施行為是否屬于專利的保護范圍。
如果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那么該行為人就構成了專利侵權。
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全部相同,則構成侵權; 2)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多于專利的技術特征,也構成侵權; 3)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有相同的,有相異的,但是,相異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是等效的,仍構成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
這里技術特征等效,是指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你那能夠推斷出某兩種技術特征彼此替換后,所產生的效果相同。
二、處罰規定不同 著作權侵權酌情賠償是五十萬以下;外觀專利侵權酌情賠償是一萬到一百萬;著作權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已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沒有參加創作的,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纂改他人作品的;剽竊他人作品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示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其它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不屬侵權 《專利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一)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 (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 (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著作權與專利權有什么異同點
著作權與專利權的相同點 一、無形性:
(1)表現為對某項權利的占有。
(2)標的是某種權利,是無形的。
(3)利用和轉移一般并不引起相關有形物的消耗和轉移。
(4)標的具有可分別利用性(有人稱之為“使用價值無限性”),即在同一時間、不同地點可由多人分別按各自的方式加以利用。
(5)侵害行為不一定都很直觀、明顯,既有直接的,也有間接的,情況多種多樣,比較復雜,給侵權的判定增加了難度。
二、獨占性:
專利權、版權為權利人所專有,非經權利人許可或經過一定的法律手續,其他人不得擅自行使這些權利,否則就構成侵權; 三、地域性:
一國或一地區所確認和保護的權利,只在該地域有產權,超出該地域就不發生效力。
四、時間性:
保護有期限。
著作權與專利權的不同點 1、取得保護的方式不同:
著作權多實行重要作品獨立完成,不論他們之間是否相同、類似,都受著作權法的保護,而對于同一內容的發明專利法只授予先申請人,要求“首創性”。
2、權利客體范疇不同:
著作權保護文學、藝術、科學作品;專利權保護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著作權客體較專利權廣泛的多。
3、權利的內容不同: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永久性的特點,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
著作財產權主要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等。
相比之下,專利權的內容簡單,著作財產權的使用方式復雜。
4、權利的排他性不同: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只要是獨創的作品,不論其是否與已發表的作品相似,均可獲得獨立的著作權。
相比之下,專利權具有較強的排他性。
如果發明人就一項技術成果獲得專利,其他人未經他的許可,不能隨便在生產、經營中使用這項技術。
5、權利受保護的期限不同: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在一般的情況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的保護期限較長,公民的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法人作品和職務作品的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但作品自創作完成50年未發表的,不受保護;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
小編提醒您,如外觀設計權與著作權在實用美術作品保護上可能發生交叉。
如何解決這類沖突,國際通行的做法是由各國國內立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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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與商標權有什么異同點
著作權與商標權有什么異同點 兩種知識產權,分別受《著作權法》和《商標法》調整。
依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人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所享有的以對其作品的支配為客體的一種民事權利,具體包括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身權專屬于作者本人,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與保護作品完整權。
著作財產權是指著作權人對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它可以依法轉移給著作權人的繼承人或承受著作權人權利義務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或由國家享有。
商標權是指商標注冊人依法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
在我國,商標權的取得必須經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核準。
商標權主要包括商標專用權、商標轉讓權、商標使用許可權及商標繼承權等。
其中,商標專用權是商標權的核心。
著作權與商標權盡管均屬于知識產權,但二者有許多區別。
從分類方面講,商標權屬于工業產權,而工業產權與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兩大分支。
從權利的特性方面講,著作權與商標權有以下區別:
1,在權利主體方面,著作權的主體既可以是公民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繼承人或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有時還可以是國家。
商標權的主體主要是法人,公民個人如在我國申請注冊商標,則必須是個體工商業者。
國家不能成為商標權的主體。
2。在權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權的取得一般為自動產生,商標權的產生則需國家行政機關的確認。
3。在權利的標的物方面,著作權的標的物為文學、藝術和科學等作品,商標權的標的物為使用于商品或服務的商標。
4。在權利的獨占性方面,著作權中兩人分別獨立完成同樣的作品均可獲得著作權,商標權則具有相當強的排他性,不僅不能出現保護范圍相同的相同商標,而且不能出現保護范圍相同的近似商標。
對于馳名商標,權利的獨占性更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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