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字號和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時,突出使用企業字號算商標侵權嗎?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1-04-04 23:51:41
企業字號,一般是指企業名稱中起到標識作用的字組合。
根據我國企業名稱注冊的相關規定,企業名稱一般由:行政區劃-企業字號-企業類型組成。
由于企業名稱的核準注冊是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級登記機關進行審核批準,因此字號只需要在所述行政區劃內無人注冊即可使用。
而商標是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審核注冊,覆蓋范圍是全國性的,因此注冊商標的法律效力覆蓋全國。
根據我國最新發布的《商標侵權判定標準《判斷標準》第二十三條規定:
1、在同一種商品或者服務上,將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突出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
2、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將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突出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近似、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
從上述標準可以看出,將企業字號突出使用與他人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的侵權行為,這也是實踐中常見的一種商標侵權情形。
上述規定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保持一致。
從上述標準可以看出,將企業字號突出使用與他人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的侵權行為,這也是實踐中常見的一種商標侵權情形。
上述規定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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